闽广函〔2026〕号
答复类别:B类
省委宣传部:
许曼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延平区“影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443号)收悉。现将我局如下办理意见反馈贵厅汇总答复。
近年来,省广电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宣传部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影视+文旅”融合发展。主要工作有:一是创新影视发展模式。围绕我省各地资源要素禀赋,持续推动以厦门、平潭、泰宁等影视拍摄基地为中心、辐射周边全域实景的集约化影视产业发展模式。同时,积极指导各地依托各自特色打造差异化影视拍摄基地,在2025年11月海峡两岸微WE短剧大赛期间将延平区列为“福建省首批微短剧拍摄基地”并宣传推介。二是指导设立服务主体。协调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设立官方影视拍摄服务机构,推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省广电局指导延平区成立影视产业服务工作专班。该专班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帮助来延平剧组协调勘景选址160多处、解决交通疏导等难题200多项,全流程、保姆式的影视拍摄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三是搭建影视服务平台。编发《拍在福建——影视剧拍摄服务指南》,上线“拍在福建·影视剧拍摄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广泛推介各地场景资源、扶持政策、福建故事等。全省已累计入驻该平台的拍摄场景(AR视图)1011个,其中已包括延平区28个影视拍摄取景点,让制作机构便捷线上勘景。四是升级拍摄服务保障。加强对各地影视拍摄工作的跟踪服务,举办开机仪式、探班慰问剧组,协调解决拍摄困难,积极协调地方资源,为剧组来闽采风提供支持和便利,推动影视与文旅深度融合发展。2025年,成功吸引全国223个影视剧组来闽拍摄。近年来延平区取景拍摄的就有《看不见影子的少年》《回来的她们》《斗局》《幸福草》《孤岛围猎》《月雅明心》等50多部知名影视剧,有力激活了影旅融合消费市场。目前,省局邀请的优酷定制剧《猎雨人间》正在延平区拍摄;协调对接全国知名编剧梁振华团队和麦乐乐影视承制的电视剧《太阳转身》来延平取景拍摄。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宣传部的部署要求,支持延平区深化“影视+文旅”融合发展。
一、深耕精品创作,助推列入“微短剧里看福建”计划
一是支持将延平区纳入“微短剧里看福建”精品创作计划,建立选题对接机制与采风创作联动,深入挖掘延平工业文化与山城等特色选题。二是积极引荐国内头部微短剧制作机构与延平合作对接,全力扶持创作一批具有延平辨识度的精品短剧。三是支持延平区发挥辖区闽江枢纽核心优势,联动大武夷南部区域,将闽江航运、非遗民俗等优质空间资源转化为微短剧创作的取景舞台。
二、推动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年代风貌影视摄制基地
一是结合延平区已入选“福建省首批微短剧拍摄基地”的良好契机,积极推动并打造一批符合拍摄需要求的取景点,将南纸老厂区改造成“八十年代”风格工业厂区,部分老街景恢复为上世纪八十年代特色街道。二是协调联合福建农林大学,支持西芹校区修旧如旧建成年代风格大学校园,进一步丰富影视拍摄场景。三是指导延平区结合长剧集拍摄需求,持续完善南纸1958创业园改造提升,搭建专业摄影棚、火车站台场景区等设施,积极探索“工业遗存+影视基地”文旅融合新路径。四是支持延平区引入头部影视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通过项目化推进、市场化运营和品牌化推广,打造业态丰富、活动持续的影视产业生态圈。
三、完善服务体系,全力优化产业营商环境
一是指导延平区影视产业工作专班与招商中心提升服务标准,持续落实影视产业发展扶持专项举措,完善全流程标准化服务清单。二是指导延平区在场景搭建、群演招募、设备租赁、交通疏导等环节加大保障力度,持续为剧组提供“保姆级”服务。三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持续提升延平“影视之城”的品牌知名度。四是引导延平区高效用好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演员公寓”等配套保障,以“省时、省力、省钱”的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对优质影视创作项目的吸引力。
领导署名:陈炎铭
联 系 人:王卫东
联系电话:0591-88116542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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