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202620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6-07-22 10:19

曾祥辉委员:

《关于规范公共宣传领域汉字使用标准的提案》(202620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精准指出当前公共宣传领域存在的语法表达失准、成语谐音篡改、汉字书写失范三大突出问题,立足文化传承与社会治理提出系统性务实建议,对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用字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迅速组织专题研究,对照法律法规及提案建议,立足广电行业监管职责,统筹监管整治、内容引导、协同治理各项工作,认真梳理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一、紧盯行业突出乱象,从严规范广电视听语言文字使用

针对提案反映的随意篡改成语、文案语法错误、怪异非标字体泛滥等问题,我局以定标准、严审查、建机制为抓手,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通用规范汉字表》等法律法规,先后下发《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所属新媒体平台和账号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通知》等,从严从实抓好内容监管,指导各级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一是明晰规范标准、划定用字红线。明确全省各级广电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发布的节目、广告、宣传物料必须统一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展示、历史文物介绍等法定特殊情形外,严禁使用错别字、违规繁体字、异体字,明令禁止借助谐音篡改成语、使用畸形怪异字体制作商业宣传内容,从制度上遏制片面追逐流量造成的用字乱象。二是压实“三审”责任,全面落实广告初审、复审、终审全链条管理制度,将汉字规范、语法准确性列为广告上线必审要件,编审人员逐项核查文案用词、句式、字幕用字,从播出前端减少语句残缺、用词不当等语法失准问题。三是构建多维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出台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广告汉字使用专项细则,细化管理流程与追责条款;依托省级广电监测平台,对电视频道、短视频字幕开展全天候智能关键词筛查,对错别字、篡改成语、非标字体自动预警。

二、依托精品视听创作,以正向传播涵养规范用字社会氛围

指导各级广电媒体加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正面宣传报道,推出《我国拟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规范网络空间用语用字》《拟写入法律!网络游戏应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每年9月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报道。依托2026年“与时代同行”原创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展播、年度及季度网络视听作品推优活动,大力扶持成语典故、汉字历史、传统书法题材“小而美、短而精”融媒体、短视频创作,引导创作者立足汉字本源科普成语由来、字词含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纠正谐音乱用、曲解成语的不良风气。同时配合全省“闽人智慧”主题传播计划,指导各级广电媒体、新媒体平台开设汉字文化相关专栏,结合校园汉字听写大赛、规范汉字现场书写活动做好新闻宣传,通过广电视听持续普及《通用规范汉字表》相关知识,针对网络热梗无序入侵校园、误导青少年用字等现象刊发引导类报道,助力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用字观念。

三、配合全域专项整治,协同推进公共宣传载体用字提质增效

2018年以来,根据省委宣传部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全程配合全省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排查整改专项工作,重点负责广播电视及所属新媒体、户外广电大屏、网络视听平台等载体的用字排查,配合各地修订完善载体管理相关制度。将公共宣传载体汉字规范使用纳入年度巡回评议、日常监听监看等检查内容,狠抓广电新媒体“标题党”问题,强化常态化监管,牢固树立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配合省教育厅落实基础教育汉字书写培育工作,通过媒体宣传推动汉字规范书写、书法美育融入中小学日常教学,助力落实提案提出的汉字美育、提升青少年汉字审美素养相关要求。深化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广告用字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用字广告;设立投诉举报专线,畅通群众社会监督渠道;把汉字规范化管理纳入播出机构年度考核体系,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约谈负责人、行业通报、暂停违规广告播出等惩戒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提案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建设,组织全省广电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语言文化相关重要指示精神,把规范用字纳入新闻工作者践行 “四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内容,针对媒体、新媒体用字失范问题开展行业专题评议,筑牢采编人员规范用字思想根基。二是压实内容导向管理,持续夯实广电媒体“三审”全流程审校制度,严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防为博取流量出现语法错误、用字乱象和“标题党”问题;持续加强巡回评议和日常监听监看,常态化抓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用字监管。三是深化全民宣传引导,紧抓建党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闽宁协作30年等主题宣传契机,组织创作一批规范汉字主题宣传产品,持续推广汉字书写美育,引导社会自觉抵制各类畸形非标字体。四是助力规范用字示范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机关、校园、媒体等重点领域“规范用字示范单位”评选创建,发挥广电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优化全省公共宣传用字环境,依托规范汉字做好对外文化传播,讲好福建文化故事。

领导署名:王 中

联 系 人:阚 伟

联系电话:0591-87579861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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