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广电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的函》(闽财决〔2013〕150 号)的批复,现将2012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29号),省广电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起草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广播影视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推进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本省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全省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负责扶助农村和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监管全省播出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的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剧、电视剧(含动画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
(五)指导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监测和安全播出。
(六)指导、管理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
(七)负责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承担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含民办)的监管工作。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广电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4个局属事业单位、4个企业。其中:列入201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本级 |
2 |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
3 |
福建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 |
4 |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稽查队 |
5 |
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 |
三、201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2年,省广电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舆论引导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这一主线,积极营造党的十八大广播影视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圆满完成重大宣传报道任务。三是影视作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介取得新成果,创新创优取得新佳绩,多部影视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
(二)实施惠民工程建设,广电公共服务均等化顺利推进。一是继续巩固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与扶贫基金会、省扶贫开发协会合作,选择100个乡镇启动农村有线广播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试点建设。二是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经过全省各级共同努力,提前三年完成“十二五”时期全省21510个村、600095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三是县(市)城区数字影院建设全面铺开。截至2012年底,列入为民办实事的22个县(市)中影院6个(安溪、建瓯、古田、顺昌、连城、漳浦)已开业,8个基本建成,8个正在建设。四是持续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省全年完成农村电影放映181592场,其中商业片92481场,分别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3.4%、105.4%。
(三)加强广电安全保障建设,安全播出工作圆满完成。一是顺利完成党的十八大安全播出保障工作,省广电局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党的十八大安全播出先进集体。二是广播电视信号监测能力不断提高。省级监测网全年累计监测广播节目110402小时、电视节目123800小时;省监测信息短信发布系统全年发送安全播出预警信息、监测信息及预防台风等自然灾害信息14811条,向有关单位发出事故、故障整改通报109份,有力督促了播出传输事故的整改。
(四)拓展深化对外传播,对台对外交流深入推进。一是闽台节目交流不断加强。省广电集团、厦门卫视、泉州电视台等单位与台湾有关媒体合作完成影视文化交流活动,反映两岸题材电影《为你而来》成为我省第一部进入台湾市场公映的影片,反响良好。二是业界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成功举办第四届海峡论坛影视方面活动,第一次打出“海峡影视季”品牌和进行“两岸影视交流合作表彰”,引起两岸影视界高度关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以及两岸业界的肯定。三是海外覆盖落地进一步扩大。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积极做好并扩大向中央三台等国家级对外宣传媒体供稿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海外推介工作,着力提升在外影响力。四是平潭广电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积极支持平潭广播影视先行先试,平潭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获得广电总局批准于当年6月19日正式开播。
(五)积极推动产业发展,广电整体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一是政府扶持引导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研究出台扶持我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建议意见。认真落实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开展重点项目扶持奖励。完善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省级专资工作再次被国家专资委评为专资管理工作一等奖。协调并加强与中影集团、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省内外广播影视企业的战略合作。二是影视创作生产取得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省影视制作机构143家,其中民营企业120家,占84%,吸收非公有资本进入影视制作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全省申报电影剧本备案45部,获批拍摄37部,已初审6部;国产电视剧立项备案18部,获批发行10部326集;动画片立项备案91部61978分钟,获批发行44部23464分钟,位居全国第四位。三是电影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全年新增影院26家、银幕144块;全省共有数字影院107家,银幕448块。其中,3D银幕、IMAX(巨幕)影厅从无到有,分别增加到294块、9个。全年电影放映59万场次,观影人数1356万人次,票房4.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8%、38%、39%,电影票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四是网络改造和发展稳步推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整体转换和双向化建设改造,大力推进光纤入户。福州、厦门“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稳步推进新业务开发。五是新媒体产业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加快发展,全省新建48个大功率单频网站点和若干小功率直放站,县级以上城市城区信号覆盖不断优化。福州、厦门购物频道稳步发展。“明珠网”“台海宽频网”等互联网视音频网站发展较好。
(六)切实加强依法管理,广电行业发展保持健康有序。一是广播电视法制工作得到加强。积极组织开展《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宣传周活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三电保护”宣传月活动,广电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广电设施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是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有力有效。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积极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抵制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监管月”活动、“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等。省广电节目收听收看中心加大节目评议力度,全年编发《福建收听收看》42期,组织开展专题巡回评议,被评为2012年全国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先进机构。四是广播电视传媒机构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查处擅自增设频率频道问题,督促纠正擅自调整节目定位,擅自更改主体、名称、标识和呼号等问题。加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加强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和新媒体新业务管理。五是省级广播电视监管总平台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在已经建设的省广电监测中心技术平台和收听收看中心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包括广播电视监测网平台、节目内容监管平台、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IPTV节目监管平台、CMMB监管平台、大屏幕集中显示控制平台等内容的省级广播电视监管总平台提升改造项目的规划论证工作。
(七)稳妥推进改革创新,广电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有线网络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加快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各地完成分公司注册和独立账户设立工作,省局积极协调解决房屋产权划分及人员划转、央视加密节目的收费代理和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等问题,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完成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方案。二是全省广电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各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我省广电发展存在主要问题,省局完成“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公共服务、推进产业发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等四个调研课题,形成相关对策建议。三是广电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联合省委宣传部、编办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市县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高山台站重新核编、乡镇广电站的职能和管理体制、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等问题。各级加强协调落实,积极保障广电公共服务体系正常运行维护。
(八)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系统执行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强广电行政部门效能建设。各级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绩效管理、效能督察和效能投诉办理,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各级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保密、财务、统计、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和关工委、档案、信息、史志等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和文明行业创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持续巩固深化“走转改”取得的实效。各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党建三级联创工作,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不断提高。制定实施全省广电系统第七届(2012-2014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规划,积极组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 创建活动,推进“示范窗口”建设。省广电局管理的4个单位被评为第十一届省直文明单位。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职责。积极开展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各级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项活动,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将今年作为“全省广电服务质量提高年”,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行业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管理,认真组织全省播音、新闻、工程、艺术等专业各级职称资格评审,完成全省109座艰苦高山台站人员津补贴标准类别的划分和审核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五是加强群团和社团工作。各级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健全,开展各类活动常态化,系统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省广播电视协会完成换届工作,并顺利举行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成功举办第七届全省广电系统体育(羽毛球)比赛。省局组织参加全国广电系统乒乓球比赛,并获得了较好成绩;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合唱比赛,获得银奖。
四、2012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2年, 省广电局收入决算为33053.9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2659.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394.45万元。本年支出209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42万元,项目支出18357.0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218.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影视对台交流支出。
(二)教育支出53.63万元。主要用于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教育培训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960.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遗属补助、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电视节目评议、行政执法等方面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92.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33.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提租补贴支出。
(七)其他支出18.5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前期调研、会议及办公支出。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附件1
201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21,519.01 |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
20,915.45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1,436.50 |
工资福利支出 |
981.64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12.69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74.91 |
三、事业收入 |
80.6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02.20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25.37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6,876.82 |
四、经营收入 |
|
赠与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
债务利息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847.14 |
基本建设支出 |
9,722.33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357.55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
|
其他支出 |
|
|
|
二、上缴上级支出 |
|
|
|
三、经营支出 |
|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2,659.46 |
本年支出合计 |
20,915.45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57.28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0,394.45 |
交纳所得税 |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4,684.13 |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
3.14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45.46 |
转入事业基金 |
54.13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5,710.32 |
其他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4,212.7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2,081.18 |
经营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4,608.92 |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3.37 |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7,472.26 |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187.08 |
|
|
经营结余 |
|
合计 |
33,053.91 |
合计 |
33,053.91 |
附件2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
50.00 |
|
20125 |
港澳台侨事务 |
|
50.00 |
|
205 |
教育 |
53.63 |
|
|
20599 |
其他教育支出 |
53.63 |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883.86 |
16,076.28 |
|
20701 |
文化 |
|
782.46 |
|
20704 |
广播影视 |
883.86 |
13,210.61 |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2,083.2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910.16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10.16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801.35 |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8.80 |
|
|
210 |
医疗卫生 |
92.27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92.27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8.28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3.99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3.39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3.39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9.40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3.99 |
|
|
229 |
其他支出 |
|
18.53 |
|
22999 |
其他支出 |
|
18.53 |
|
合计 |
2,073.30 |
16,144.81 |
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要求细化至款级科目,其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附件3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2年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5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2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公务接待费13.2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外省等相关部门来闽调研考察和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137.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7.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业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项目 |
2012年决算数(万元) |
合计 |
150.2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3.22 |
3、公务用车费 |
137.01 |
其中:运行费 |
137.01 |
购置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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