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影视部分)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4-09-25 16:58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4〕106号)要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原省广电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函》(闽财决〔2014〕58号)的批复,现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影视部分)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20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建设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拟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和使用管理;负责监管报刊社、通讯社驻闽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负责协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媒体驻闽机构和记者站。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印刷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依法管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等广播电视媒体,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原省广电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4个局属事业单位、4个企业。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

  在职人数

  1

  原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本级

  行政机关

  58

  51

  2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财政核拨

  28

  22

  3

  福建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

  财政核补

  10

  8

  4

  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稽查队

  财政核拨(参公)

  15

  15

  5

  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

  财政核拨

  10

  8

  三、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我省广播影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线和“一个坚持、三个更加”这一主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舆论引导能力不断提升

  1.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持续深入。各级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推出各类特色节目栏目136个,努力营造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良好舆论环境。

  2.重大主题宣传报道任务完成较好。累计编发《宣传提示》19期,精心组织全国和全省“两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等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等主题宣传。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的积极举措,充分报道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三规划两方案”,打好“五大战役”的重大成效。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平安福建”等社会宣传,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

  3.改进文风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入开展“走转改”,积极推动广电媒体改进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宣传实效。研究拟定《关于加强县级广播电视台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县级台十佳电视新闻栏目”评选活动,举办“县级台提升电视新闻传播力培训班”“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主持人短训班”等,着力提升县级台办台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惠民工程建设,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加快

  1.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得到巩固提升。完成全省21510个村、600095户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的验收,并向社会公示。

  2.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建设顺利完成。制定实施《福建省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实现全省农村有线广播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厦门市率先实现自然村有线广播“全覆盖”。

  3.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我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的40座高山台站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项目列入中央补助计划,其中16座启动项目建设。完成全省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项目总体规划。

  4.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组织90套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更新的招标采购。组织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员技术培训。启动部分市、县室外流动放映向室内固定放映试点建设。开展农村电影“三下乡”、城市社区“温馨家园”广场放映、“电影进校园”、“电影欢乐送”等惠民活动。开展农村电影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摸底统计工作。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广播影视产业实现较好发展

  据统计,2013年全省广电系统实际创收50.09亿元,同比增长10.67%。其中,广告收入20.42亿元,同比增长0.1%,有线电视网络收入20.78亿元,同比增长42.13%。

  1.创新创优取得新成绩。认真做好第十三届“五个一工程”和“星光奖”“飞天奖”“百花文艺奖”等重要奖项迎评推荐工作。组织开展“中国梦”主题动画片、纪录片和2014年央视春晚节目推荐工作。少儿精品和动画获奖项目数位列全国第5位。电影《被偷走的那五年》获第16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最佳影片提名奖,国内(含港澳台)票房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实现了近年来我省票房过亿影片零的突破,组织完成五类省级广播电视奖项评选,共评出等级奖377件,其中创新奖3件、一等奖60件。

  2.影视作品创作生产取得新成效。实施“福建精品影视工程”,在全国范围开展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剧本选题及剧本大纲征集活动,37部优秀影视作品入选项目库。筹建全省电影行业协会,建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影视创作专家库,设立影视创作信息服务平台,深入影视制作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全省全年申报电影剧本备案39部,获批拍摄18部,已初审9部;国产电视剧立项备案28部1016集,获批发行7部245集;动画片立项备案68部47979分钟,获批发行60部31850分钟,同比增长35%。

  3.电影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全省全年新增影院29家、银幕141块;全省可统计票房影院130家,银幕590块(IMAX巨幕影厅11个)。全年电影放映95.9万场次,观影人数1985.9万人次,票房7.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3%、46%、47%。我省再次被评为全国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一等奖。

  4.新媒体新业态稳步发展。组织开展“广播影视发展新趋势下的对策研究”重点课题研究。积极申办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福建影视文化创意园”列入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并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省级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完成技术规划和核心技术的研究测试。福州、厦门购物频道稳步发展。

  (四)加快推动技术升级,广播影视数字化率明显提高

  1.有线网络改造发展加快推进。积极推进有线网络数字化整体转换,加快城乡有线网络双向化改造,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率、双向化率大幅提高。 “下一代广电网络建设”列入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福州、厦门“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稳步推进新业务开发。

  2.电台电视台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广播电视台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步伐,不断推进采、编、播、存、用数字一体化。省级6套广播节目实现上星传播;厦门卫视与东南卫视捆绑上星,实现在全国9省市落地覆盖,并积极推动高清电视改造。

  (五)深化对台对外交流,影响力不断扩大

   1.“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妈祖之光”大型电视综艺晚会连续8年入岛举办11次,被评为“全国广播影视走出去优秀项目”。“客家之歌”“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欢喜大围炉—两岸闽南话春晚”“我们客家人”等一批优秀节目、活动持续入岛播出和举办。

  2.业界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顺利完成“第五届海峡论坛·海峡影视季”活动,该项活动已成为两岸影视交流合作的品牌,引起两岸影视界的高度关注和热情参与,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肯定。举办“第五届两岸电影展”,共展映台湾电影6部18场次。组织参加第十七届香港国际影视展、第二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第七届深圳文博会、第六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等重要影视节展,取得积极成效。

  (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广播影视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政府监管效能建设深入推进。认真贯彻《2013年度全省广播影视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绩效管理、效能督查和效能投诉办理,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不断加强。召开《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两周年座谈会。各级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并进一步理顺并完善新体制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关系,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真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有力有效。各级继续深入开展抵制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净化荧屏声频工作。加强境外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管理,加大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和评议力度,组织完成广播电视监管平台项目论证工作。

  4.广播电视传媒机构管理严格规范。加强广告播出管理,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开展“净网”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机构及频道频率管理,加强境外卫星电视管理,严格许可证审批。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机关效能督查及问责实施办法》《全省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委实施细则,制定实施办法。积极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加强党建和群团组织工作。各级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3.深化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7个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财务、资产和基建等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严格执行设备采购招投标等程序。编印《广电系统违法违纪案例汇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各级切实加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增强行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顺利组织838名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参加全国广电执业资格考试。做好广电系统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工作。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563.65万元

  2013年, 原省广电局决算总收入36563.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8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193.3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077万元。

  2.事业收入133.21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99.91万元。

  4.其他收入1056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12081.18万元。

  (二)支出总计36563.65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6563.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92.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35.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7.16万元,公用支出935.52万元。

  2.项目支出14656.69万元。

  3.结余分配0.75万元。

  4.年末结转结余18970.7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84.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教育支出11.61万元。主要用于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教育培训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91.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遗属补助、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电视节目评议、行政执法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抚恤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04.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42.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等支出。

  (六)其他支出281.1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广电网络整合调研、会议以及中央转移支付对接工作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60.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56.01万元。主要用于海峡影视季、转拨省政府优秀文艺创作成果奖励等方面支出。

  (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904.4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5.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13万元,公务接待费10.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赴欧美等国家进行数字多媒体制作及交互电视增值业务考察调研支出。2013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国团组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9人次。按全口径统计,与2012年相比支出增加27.1%。主要原因:2012年中有未成行团组,支出相应减少,2013年出国(境)团组按照计划全部成行。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支出95.13万元。其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公务用车更新购置1辆,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7.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与2012年相比,公务车辆购置费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到期,办理报废并上交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经审批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43.7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车辆管理,进一步落实了派车以及公车定点停放等制度。

  (三) 公务接待费

  2013年支出10.5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外省等相关部门来闽调研考察和检查工作以及基层单位交流汇报工作等方面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2批540人。与2012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9.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接待规模,从而降低了开支。

  附件: 1.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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