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6-09-01 16:11

根据《福建省省级部门决算批复试行办法》(闽财库〔2011〕16号)、省人大批准的省级2015年度决算草案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6〕45号),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20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建设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拟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和使用管理;负责监管报刊社、通讯社驻闽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负责协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媒体驻闽机构和记者站。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印刷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依法管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等广播电视媒体,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度,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列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17个机关行政处室和7个下属单位(包括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机关独立非法人单位)。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

财政全额拨款

121

113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28

23

原福建省广播电视干部学校

(于2015年4月27日接省委编办批复已撤销,并入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0

6

原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稽查队

(于2015年4月27日接省委编办批复已撤销,与原省扫黄打非稽查队撤并成立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

财政全额拨款

15

13

福建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0

8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

0

0

原福建省扫黄打非稽查队

(于2015年4月27日接省委编办批复已撤销,与原省广播电影电视稽查队撤并成立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

财政全额拨款

10

6

福建省出版物监测与研究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舆论导向把握正确有力。各级新闻媒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等各类主题宣传,认真做好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首届全国青运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出版了一批优秀主题出版物,推出了一批优秀专题专栏专版和新闻报道,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内容创作生产,精品工程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闽版出版物精品工程”加快实施。制定实施《优秀出版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补助优秀出版项目。我省《教育与正义》、《中国鸟类图鉴》等10种优秀出版物和论文获第五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福建日报》、《厦门日报》、《泉州晚报》入选2015年“全国百强报纸”,《领导文萃》入选“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二是“福建影视精品工程”成效明显。制定实施《广播影视剧本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广播影视剧本。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重点扶持福建特色和海丝题材等电影剧本创作。我省电影《衍香》入围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金丝路”传媒荣誉单元,并获第30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男配角、最佳中小成本故事片两项提名。我省《别让拆迁拆掉历史传承》等3个广播电视节目获第25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三是网络视听和网络游戏发展较快。制定实施《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剧情类作品《黄君奕住·厦鼓甘露》、《父亲的小黄鸭》、《胡友义的钢琴天堂》《严复,天演先声》和非剧情类作品《新视觉—手艺新生》等5部作品入选全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游戏《斩将封神》入选第十批“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

(三)着力推动改革发展,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一是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继续开展传统出版转型示范单位评估工作,推荐厦门大学出版社申报全国第二批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制定实施《印刷企业转型升级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资助1家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14家绿色印刷认证企业扶持资金230万元。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和数字化双向化转换。三是电影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全省电影票房14.86亿元、同比增长51.87%,占全国票房3.4%;放映158.24万场次、观影4031.07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34.62%、55.22%。收缴电影专资6633.28万元,同比增长48.41%,被国家电影专资管委会评为一等奖。为规范管理使用专资,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福建省电影专资使用管理办法》。截至2015年底,共有22条城市电影院线在我省落地,可统计票房数字影院205家、银幕1008块、座位14.56万个。全省新增影院48家、银幕264块、座位33960个。四是媒体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制定实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跨媒体出版转型”、“IPTV集成播控平台”、“基于云互动和大数据的OTT平台”等25个媒体融合项目加快发展。

(四)实施重点惠民工程,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福建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5—2020)》。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排2015年、2016年省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项补助经费1800万元。与省文化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文化与食安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落实行政村文化与食安协管员承担村级文化、广电、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工作。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积极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维护所需人员、经费。二是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开展全省高山台站调研摸底,制定技术方案;争取并下达中央财政建设资金、工程运行维护资金及补点建设资金1.75亿元。继续实施高山台站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向国家发改委争取12座高山台站基础设施改造经费1500万元。三是农村电影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全省全年农村电影放映180339场次,完成年计划放映103.41%。其中,公益片88777场次、商业片91562场次,分别完成年计划数101.82%、105.01%,累计观影1851.47万人次。会同省人社厅、财政厅制定《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并印发各地实施。完成10个“空白点”县(市)城区数字影院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四是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不断完善。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应急广播中心)签订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相关试点试验框架协议,并开展相关调研规划工作。开展全省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县级机房、乡镇广播室的设备运行故障及售后服务情况调查和问题整改。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日常管理得到加强。五是农家书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全省农家书屋数字化阅读条件调查,深入研究数字农家书屋建设方案,积极开展数字农家书屋试点。编制《2015年福建省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各地积极争取和落实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资金,会同省财政厅分别下达2015年、2016年省级以奖代补资金570.878万元、485万元。六是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开展“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读书活动、“全民阅读报刊行·悦读改变人生”主题征文活动,举办首届福建省出版物发行业“世界读书日·海峡读者节”活动和百姓最喜爱的报刊评选活动。各地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全民阅读活动,营造了浓厚的阅读氛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体书店扶持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福建省高校实体书店建设的通知》,8家发行企业获中央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奖励资金600万元,66家优秀书店获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400万元,厦门市安排专项资金173万元对22家优秀书店予以扶持。七是福建印刷文化保护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经总局批准设立中国印刷博物馆福建印刷文化保护基地,积极开展以“建本”为核心的福建印刷资源保护与文化传承工作。

(五)打造重点品牌项目,对台对外交流持续深化。一是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我局积极跟踪研究自贸区相关政策,向总局申请福建自贸区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措施1项、平潭传媒事业发展扶持政策5项。海峡电视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型联合采访活动等3个项目、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动画连续剧《丝路传说》等3个项目分别列入总局2015年“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重点项目、储备库项目,获得专项资金扶持。二是品牌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顺利举办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近30个丝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参加活动。顺利举办第七届海峡影视季,共举办颁奖典礼、新片发布会、两岸影视项目签约仪式、台湾电影展和两岸电影合作座谈会等5场活动。顺利举办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三是“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巴西圣保罗、新西兰奥克兰“闽侨书屋”成功落地。出版物对外贸易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中国(福建)图书展、“美丽福建”、“清新福建”图片展等成功在美国、加拿大、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举办。

(六)加强版权宣传保护,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版权行政监管不断加强。推进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建立省直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考核评议制度。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二是版权服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全面推行网上作品登记。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授予20家企业“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1个园区“福建省版权示范园区”称号。三是版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4.26知识产权日”为节点,积极组织开展系列版权宣传活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版权局在我省厦门举行“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颁奖仪式、德化陶瓷产业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结项暨新闻发布会等系列活动。

(七)加强行业依法管理,行业秩序总体平稳有序。一是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启动《福建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基础性工作,列入省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修订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选出系统“十佳案卷”,获全国系统“案卷评查优秀组织单位”。完成总局《新闻出版执法证》年检。二是“扫黄打非”成效显著。召开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任务。三是内容监管力度加大。加强报刊内容审读、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广告和养生类节目的监管工作,组织对全省期刊出版质量大检查。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52281.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92.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90.4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1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593.14万元。

4.事业收入55.42万元。

5.其他收入632.76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79万元。

7.上年度结转和结余29883.19万元。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7758.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758.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255.32万元。

2.项目支出12503.42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34522.91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827.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37.24万元,增长14.94%,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95万元。主要用于海峡影视季、省新闻出版广电综合监管平台等方面的支出,较2014年度增加137.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资金渠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发生相关的开支420万元,上年度该资金无此项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68.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遗属补助、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电视节目评议、出版物市场监管、版权保护、书展会展组织管理、优秀和重点出版项目补助、福建数字出版补助、农家书屋赠报、行政执法等专项业务活动方面支出。较2014年度增加1338.53万元,增长17.1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渠道上下年不一致造成。此外,由于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出版物市场监管等专项业务工作任务较重,相应开支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抚恤方面的支出。较2014年度增加84.18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开支增多。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支出。较2014年度减少2.66万元,降低1.5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数量发生变动,相应开支减少。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2014年度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省财政从该渠道安排大梦教育出版文化新媒体创意园项目资金50万元,而2015年度未从该渠道安排项目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263.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等支出。较2014年度增加30.18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数量发生变动以及计提基数调整导致相应开支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49.69万元,较2014年减少5460.91万元,下降71.75%,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国家电影专资支出2149.6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5460.91万元,下降71.75%。主要原因是2014年国家电影专资的支出数中包含2013年12月下拨的款项4267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3.18万元,同比下降22.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69.93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赴港、台地区,欧美等国家进行数字多媒体制作、交互电视增值业务考察调研以及举办图书图片展等对外交流相关活动。2015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0人次。与2014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7.4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增加1批,费用略有增长,但总支出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经费额度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35万元。其中: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与201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7.08%,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公务车辆改革相关要求,严格车辆配备及使用,同时加强车辆管理,进一步落实派车以及公车定点停放等制度。

(三)公务接待费9.8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外省等相关部门来闽调研考察和检查工作以及基层来榕交流汇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0批次、接待总人数741人。与201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4.9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接待规模,从而降低了开支。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xls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xls

      10.政府采购情况表.xls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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