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批复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8-03-05 16:39

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指〔2018〕48号),现批复你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0.31万元,其中: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0.31万元。

2.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8万元(按照中央和省级盘活存量资金要求,批复2年以内结余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195.94万元。

2.公用经费78.99万元(包括离退休公务费0.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1万元。

4.项目支出82.77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3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三、规范资产购置管理

为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新增资产购置管理,对在《资产购置预算表》中已批复的资产购置事项,应按照《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资产购置预算管理业务规程》(闽财资〔2012〕1号)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时,编制“资产购置预算细化表”,作为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附表办理采购;对未列入年初预算的资产购置事项,购置时应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12〕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14〕27号)以及我局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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