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根据《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新广〔2015〕332号),经征集、评审、公示等环节,现对福建日报推荐的“‘动新闻’数字出版平台”等25个项目(详见附件)予以扶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扶持资金分两次下拨,今年9月底前将下拨扶持资金总额的50%,10月至11月,省局将会同各项目推荐单位对项目开展核查,经核查确已开工,并无明显实施困难的项目,将于12月底前下拨扶持资金总额的剩余50%。
二、项目执行单位要按进度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因故中止实施的项目,项目推荐单位要会同项目执行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省局,并做好扶持资金冻结和保管工作。
三、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新广〔2015〕183号),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四、省局将会同项目推荐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和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今后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的,视情节追回专项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请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开具加盖银行账号的规范收款票据寄至省局规划财务处,并及时将扶持资金下达至项目执行单位。
附件:附件2015年度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资金扶持项目表.doc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9月24日
(联系人:万克峰,电话:0591-87568247,邮箱:sxwcbgdgccy@sina.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