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5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5-12-09 11:27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福建省邮政公司,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互联网出版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出版物进出口公司:

根据2015年全国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会议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5〕120号)要求,现就2015年我省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和方法

2015年年报实行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全面调查单位

1.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互联网出版、复制、出版物进出口、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以及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等业务统计实行全面调查。

2.印刷统计中,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资产总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实行全面调查。

3.出版物发行统计中,新华书店、省邮政公司、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实行全面调查。

(二)抽样调查单位

1.印刷统计中,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实行抽样调查。

2.出版物发行统计中,除实行全面调查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外,出版物零售单位、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3.从事其他新闻出版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三)填报内容

1.各调查单位需填报的报表分三类,一是《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二是《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三是业务统计报表。

2.各类型单位需填报的年报明细详见附件。

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需报送集团(合并)报表和集团本部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同时附上正式的审计报告书(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应财务报表),报送的审计报告书应为经过规范程序产生的正式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审计事务所公章与集团公章,以保证准确、真实、有效。同时,提供集团所涵盖的下属一级单位名称表。

4.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本地区掌握的数据填报本地《2015年全国新闻出版产业单位数量汇总表》。

二、报送流程

(一)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选择“在线直报”,或者直接登录网址http://124.42.45.176:8081/填报数据。

(二)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对象填报数据,并通过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催报、审核和报送工作。

(三)各填报单位,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类集团的审核人员,可从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http://www.fjxwgd.gov.cn/)统计信息栏,下载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指南或审核指南,根据指南进行填报或审核。各填报单位应对填报数据进行核实后再行提交。

(四)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报送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上报时间要求

1.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出版物进出口、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业务统计报表,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出。

2.出版物发行、印刷业务统计报表(含抽样调查数据),应于2016年2月15日前报出。

3.各新闻出版业活动单位的《全国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报送时间与各业务统计表报送的时间相同。

4.各新闻出版业活动单位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年报》(含抽样调查数据),应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出。

5.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应于2016年2月28日之前上报经审核后的《2015年全国新闻出版产业单位数量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年度核验与年报工作相结合。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认真贯彻年度核验与统计年报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年度核验与统计年报工作,要将填写报送统计年报报表作为年度核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将各单位统计年报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加强业务培训与数据审核。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集团务必高度重视统计年报工作,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统计工作人员。要抓好统计年报工作的布置,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年报工作。加强数据审核,高度重视同一指标数据的大幅波动,进行认真复核与合理化分析。

(三)完善单位名录库建设。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新闻出版产业单位名录库的更新与维护工作,通过年度核验及时对单位名录库继续更新维护,完善新闻出版单位基础资料,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积极配合省局做好产业单位名录库的收集、整理、维护更新和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附件:附件各类型单位(含个体)需填报的年报明细表.doc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1月30日

(联系人:赖俊涛 王威,电话:87662512,手机:18959195713,153960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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