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市文广新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文资〔2015〕15号),经省局商省财政厅,对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等8家实体书店,予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体书店奖励(奖励名单及金额见附件),奖励款项由省财政厅负责拨付。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新广发〔2015〕33号)精神,对获资助发行企业加强管理、服务,对其项目建设加强监督、检查。
获资助发行企业要依法、创新经营,科学、扎实抓好项目建设,保证获资助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要严格、规范使用好财政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以备查验。
附件:附件2015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体书店奖励名单.doc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2月15日
(联系人:陈明森 印刷发行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1-8753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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