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促进提高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数量和质量,更好地发挥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根据《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局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以及在省局门户网站公示,确定《放下手机多读书》等22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重点扶持项目,并安排扶持项目资金(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拨付对接
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合计扶持款加盖银行帐号的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寄送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收到票据后,省局将下拨扶持资金。
二、加强资金监管
各单位收到扶持资金后,要尽快下达相关节目作品单位,并按照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新广〔2015〕153号)、《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新广〔2015〕18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作品创作生产质量
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建立完善创作生产工作机制,统筹经费保障投入,完善奖励措施办法,推动公益广告健康发展。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2月21日
(联系人:伊建荣,联系电话:0591-88116578;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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