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6-05-06 15:17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文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扶持我省优秀实体书店科学发展,切实做好2016年度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新广〔2015〕10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一般应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能够坚持依法、文明、诚信经营,并取得较好成效。本年度重点扶持以下四类书店:

(一)有鲜明专业定位,以发行人文、社科、学术、科普、少儿、经管、生活等类非教材教辅出版物为主,特别是经营多年成为行业品牌的书店;

(二)符合《关于加强福建省高校实体书店建设的通知》(闽委宣联〔2015〕12号)精神的书店;

(三)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特别是参加2015年3-5月首届福建省出版物发行业“世界读书日·海峡读者节”活动(以下简称“首届海峡读者节”),社会效益较好的书店;

(四)经营有特色、有创新,特别是实施连锁经营、网络发行、传统门店改造等投资额较大的发展项目的书店。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福建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场所(不含仓库)产权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如属企业的,提供经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会计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报表附注说明等,企业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如属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

(三)2015年出版物进销货清单。书店整理好全年清单,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届时现场查验出版物销售类别、数量和进销货渠道等。其中2015年1月、7月的进货清单复印件需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四)2015年有实施发展项目的,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批文、相关合同和资料等(复印件);2015年有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含首届海峡读者节)或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提交活动方案、总结、影像资料等;高校书店还需提供书店与高校签订的合同或有关材料;

(五)近五年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以及获得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参照,下同)各留存一份。每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文件。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根据《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各设区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书店进行申报(含位于福建自贸试验区的书店)。书店应于 2016年 5月 6日前 ,按工商注册地向所在设区市文广新局提交申报材料。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书店,应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申报。书店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为统筹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原则上自2015年以来已经获得过中央实体书店扶持试点资金和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的书店及其下属网点,不列为本次申报、资助对象。同时,中央和省这两项扶持资金一般不资助同一家书店。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在组织申报、评审时,要注意把握书店可申报这两项扶持资金的类别,对下属有多个发行网点、各发行网点出版物销售合计额较高、且符合中央实体书店扶持试点资金申报条件的优秀书店,可鼓励其以总部名义申报中央实体书店扶持试点资金。福建新华发行集团的设区市级分公司、子公司和规模较大的民营发行企业侧重推荐申报中央实体书店扶持试点资金。

(三)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对书店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到现场查验,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说明理由并退回。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通知补充完整,逾期仍然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符合本《通知》“重点申报对象”中第一、二类书店,且社会效益特别好的,可酌情放宽年出版物销售数量限制。

(四)对核实符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完整的书店,各设区市文广新局会同文改办筛选出较好的作为推荐资助对象并进行排序,同时逐一说明资助理由。每个设区市推荐资助对象不超过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不超过2个。

(五)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文改办联合制发推荐文件(内容包括组织申报和审查工作情况、推荐资助对象名称、有关情况说明等),并填报《福建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推荐资助对象汇总表》(附件2),于 5月 13日 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管理处。

 

附件:1.福建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请表.doc

         2.福建省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推荐资助对象汇总表.doc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4月19日

(联系人:陈明森  姜 浩,联系电话:0591-87534792 22025592,电邮:1302151143@qq.com,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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