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电影场次补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5〕163号),以及《关于印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4〕5号)等相关要求,经审核各地上报的2016年第二季度农村电影放映场次统计数据,同意拨付本年度第二季度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共核拨你市(管委会)所辖县(市、区)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 元(详见附件)。
二、请各单外及时将本通知及第二季度的放映场次补贴资金发放一览表转发至所辖县(市、区)广电部门和电影公司。各县(市、区)电影公司(实际电影放映主体单位)依本通知向当地财政申领第二季度的放映场次补贴资金。
三、请各单外按规定做好本辖区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序时放映,加强安全放映的组织管理,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至省局电影管理处。
四、请各单外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农村电影放映设备的验收,以及2015年室外转室内试点建设的后续相关工作。
附件: 2016年第二季度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发放一览表(分单位下达)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8日
(联系人:林琴 联系电话:0591-8811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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