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全省各有关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6部委《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和引导我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报刊公益广告创作生产和传播,提高报刊公益广告创意水平、创作水准,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效果,促进形成报刊公益广告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根据《报纸期刊公益广告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新广〔2015〕351号)规定,省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报纸期刊公益广告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省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公示,确定资助三类项目19个共计53.5万元。具体如下:
一、报纸类优秀作品
一档作品:“给你拜年了”系列(《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资助2万元;
二档作品:《建设诚信社会》(《泉州晚报》)、《读书月》(《福州日报》),各资助1.5万元;
三档作品:《点点滴滴筑文明》(《泉州晚报》)、《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军人系列篇》(《三明新周报》)、《母亲节公益广告——针线篇》(《厦门日报》),各资助1万元。
二、期刊类优秀作品
一档作品:空缺;
二档作品:《关注农村 关爱留守老人》(《福建画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古今略谈”系列(《就业与保障》)、《文明过马路》(《中篇小说选刊》),各资助1.5万元;
三档作品:《自立,从身边小事做起……》(《小火炬》)、《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人民政坛》)、《珍惜鲜活生命》(《小火炬》),各资助1万元。
三、优秀刊发机构
一档:海峡都市报社,资助10万元;
二档:湄洲日报社、《青年博览》杂志,各资助6万元;
三档:平潭时报社、福州日报社、泉州晚报社、厦门日报社,各资助4万元。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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