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有关电视剧制作机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电视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经项目征集、初评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福建省电视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扶持补助项目22个(见附件1)。
获专项资金扶持补助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推动项目落地见效,项目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广电局电视剧管理处。专项资金下达后,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扶持项目的统筹指导、监督管理、跟踪问效工作。
省广播影视集团、各设区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重要要求,健全电视剧创作生产全流程服务体系,组织电视剧头部制作机构、优秀创作力量参与地方特色题材故事采风采访等,创作更多融入福建元素、讲述福建故事、诠释福建精神的闽派电视剧精品,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广电系统的贡献。
附件:1.2021年度福建省电视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扶持补助项目
2.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17日
(联系人:省广电局电视剧管理处郑剑飞,联系电话:0591-88116515,1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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