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时间:2018-06-13 17:37

受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FXZB-2018048)组织竞争性谈判。 

1、 项目编号:FXZB-2018048

2、项目名称: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用途

1

1-1

档案数字化规范化整理、校对、

移交进馆

200000

为加快档案整理的进度,促进档案信息化的开展,采购人将委托有资质的档案服务机构对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纸质档案(约20万页,条目约7600条)进行档案整理、数字化、数据录入、校对和移交进馆等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20000

 数字化

加工

1-2

数据录入、校对、移交进馆

7600

4560

合计: 

1245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一期的规定;(3)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4)其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谈判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和“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第六条规定,福建省外的资质企业应同时提供由福建省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查询平台的在线打印件,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5.4、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6、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7、谈判供应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6、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06月13日起至2018年06月19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7、谈判文件售价:每套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1 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06月21 日下午16:30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

联系人姓名:江晓兰

联系电话:1360595639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项目联系人:刘晓岩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网址:http://www.fjfxzbdl.com


11、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购买谈判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12、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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