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2-02-25 14:59

  2021年以来,省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聚焦行业特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要点函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党员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2.开展个人自学。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

  3.推动交流研讨。召开专题研讨会,认真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广播电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工作重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广播电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发挥广播电视行业优势,引导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2021年“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2021年新提任的省局机关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制定发布《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闽广〔2021〕305号),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部署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认真落实广告每周巡查机制,对全省70个省、市频道频率广告播放巡查实现全覆盖,下达核查整改通知书9份,核查整改违规广告59条次。落实12部国产电视剧、24部引进影视剧的审查工作。针对网络视听监测监管难度大的实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全省网络视听机构和平台的宣传调度机制,顺利完成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转播展播活动,全平台实现安全播出零报告。联合各持证机构和网络平台强化全周期监管,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各网络视听平台下架郑爽等5位失德艺人节目作品和相关视频讯息近2000 部(条),福建IPTV共下架删除涉事艺人相关影视作品109部,视频、娱乐、音乐、拆条类讯息3994条。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日常巡查与形势研判,核查不良信息线索101条,进一步净化网络视听环境。持续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打击“黑广播”和防范化解5G信号干扰等,调整境外电视传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近1.2万人次,查处“黑广播”站点10个,查处并拆除非法设置的卫星接收设施761座,收缴非法卫星接收设施109套,取缔非法销售点4个。

  3.做好重点领域立法。编制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福建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福建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励和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及时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意见。

  4.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省政府涉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审查,近年来我局负责起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均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法的内容。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无涉及相关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开展党内法规清理工作,共清理以局(厅)党组名义印发的文件948份,整理出党内规范性文件36份,决定继续有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8份,失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28份。

  5.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举办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为主题,邀请厦门大学、华侨大学专家学者前来授课。省局机关部分干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和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室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培训。

  (三)持续深化改革,为推动广播电视工作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制度保证

  1.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审批服务。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按照我局去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通知》,继续优化审批服务,除涉密事项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远程审批和快递双向免费。一是与涉企事项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推行“不见面审批”,采取网上预审、即收即办、特事特办、免费快递许可证等方式,积极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制作经营企业发展壮大。2021年我局审批量最大的事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除申请材料缺失较严重需出具《补证通知书》的外,其余基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比省政府要求的审批时限缩减50%,2021年新批准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持证机构517家,同比增长39.4%,全省累计持证机构1398家。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为创作生产反映防疫抗疫的电视剧、网络剧加快审核审批进度。2021年我局共为139家影视机构开通备案系统账号,审核重点网络影视剧规划备案申报1502部(次),向广电总局上报复审340部(次),有181部通过广电总局的复核取得了规划备案号;有32部重点网络影视剧成片通过我局审核并取得了上线备案号。

  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五级十五同”有关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方面运用的通知》要求,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省网办”)对我局《标准化目录清单》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应关系进行关联绑定。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8号、第9号、第10号、第11号令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内容,在“省网办”对我局《标准化目录清单》的设定依据进行了更新。

  3.优化“即办件”事项办理程序。2021年初,我局印发《关于简化行政审批服务“即办件”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提出“即办件”的“首席代表制审签制”,确定处室负责人为首席代表负责相关“即办件”事项审签工作。

  4.提升化政务服务有关指标。2021年9月,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趟不用跑”新增24项,共74项,占87.1%,平均跑动次数降至0.13次,为企业和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全程网办”新增29项,共3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9项,占35.8%;“即办件”事项新增12项,共33项;同时,将所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

  5.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按照省审改办《关于做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要求,对我局涉企事项进行分类改革,对我局涉及的1项审批事项进行直接取消审批改革,6项审批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同时,对我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1项审批事项进行直接取消审批改革,2项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通过改革,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6.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实现全省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进一步细化优化“五级十五同”审查要点标准,动态调整更新办事指南,按标准调整规范权责清单,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福建省广播电视局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广〔2021〕141号)。去年细化梳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主项29项(末项200项),已全部入驻“省网办”。积极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健全和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目前,我局办理的服务事项评价未出现差评的情况。据“省网办”统计,2021年我局办结事项被评价数1015条,基本满意及以上达100%。

  7.探索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推行“一件事”套餐服务,促进一件事情一次办理。将我局高频事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列为“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并在“省网办”完成该事项的“一件事”事项配置。按照省审改办“闽审改办〔2021〕8号”文件要求,2021年11月,我局与省自然资源厅、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联合印发《广电网络账户过户“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广电网络账户过户、账户设立分别与二手房转移登记、一手房不动产登记形成“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即可完成。

  8.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完成“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相关信息登记,并对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进行了调整。根据数据资源目录,由“省网办”系统自动推送至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汇聚,“应汇尽汇”。2021年以来,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944条。

  9.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运用。政务服务全面共享应用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一是新增证照方面。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件均实现了电子证照同步生成。据“省网办”统计,2021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办结897件,总办结6692件。二是存量证照方面。我局已完成所有存量证照电子化。三是电子证照的办事应用方面。我局已实现列入“不再重复受理”证照清单的证照,在部门审批服务办件中,实现免于提交纸质证照,应用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

  10.开展“倾情服务、马上就办”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2021年10月,我局印发《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倾情服务、马上就办”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的通知》,以减时间、降跑动、提高网办深度等为主要抓手,编制实施《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清单》,在全省广电系统开展“名片”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1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进一步融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21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相关处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共抽查各类主体95家,覆盖全部抽查事项(9个),抽查比例、频次均达到要求,随机抽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及时下发。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广电系统的综合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12.完善“互联网+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组织全省广播电视系统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全面梳理监管事项,规范检查实施清单,加强监管数据汇聚,完善执法人员数据。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有广电监管事项48项(国家级8项、与省级有关39项、省级以下1项),其中,我局认领国家事项44项,新增事项4项(其中2项为认领国家事项的分解),更新替换国家事项34项;监管子项87项;梳理更新检查实施清单40项。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等事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年度考核述法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三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省政府和广电总局上报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2.推进制度落实。一是贯彻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健全和落实局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协议合同签订、行政争议解决需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原则,局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类合同、招标文件30多份,法律专业人员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提前一个月完成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三是梳理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全年信访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3.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三是加强法治经费保障,坚持将立法、普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2021年共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认真落实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和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广电总局的部署要求,推进《福建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研究制定普法品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为契机,发挥广播电视系统的优势,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媒介,采取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区分不同层次,明确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2.积极做好立法和法律事务。做好我省广播电视系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和立项工作。制定出台《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暂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各类合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做好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行业监管对象不少于5%比例开展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文化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行政执法规范开展。

  4.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相关工作。请全省广播电视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五级十五同”标准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工作,做到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相关机制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简化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申报材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三是建立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适时制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四是继续完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专此函报。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4日

  (联系人:局政策法规处钟树钦,联系方式:8811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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