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2-03-03 10:0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创新型省份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全民参与,大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6%、位居全国前列,各地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况得到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公民科学素质基础进一步夯实,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开展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进校园等活动,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教育理念为指导,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科学教育,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强化中小学启发式、探究性教学,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开发优秀科学教育校本课程。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高校科学基础通识课程和相关专业建设。依托“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共享普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项目,选树大学生创业典型。

  2.促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广泛开展科学调查体验、科技节、科学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趣味科普比赛等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计划,鼓励中小学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宫”等开展各类科技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每年组织30家以上单位面向青少年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开展“科普希望行”系列活动,推动院士专家、科教资源等进乡村。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深入实施福建省中学生英才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推动高校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学科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等活动,每年组织50万人次青少年参与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

  4.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将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新科技知识和技能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课程,加大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力度,省、市、县三级每年培训科学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1000名、乡村教师3000名、校内外科技辅导员1000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广泛开展科技教育专家巡讲、“送教下乡”“送培到基层”等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协牵头,省委文明办,省科技厅、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等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提供科普服务,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引导农民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面向新居民开展适应、融入城市的知识宣传与能力提升活动。

  6.培育高素质农民。实施百万农民培育行动,到2025年,累计新增培养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5万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5万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500万人次。加大对科普宣传员(信息员)、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家庭农场主等培育力度。开展农民职业技能评价,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实施“高素质女农民”培养计划。

  7.强化科技兴农支撑农民全面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科企合作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一二三产业全覆盖。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发挥优秀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培训县乡农技员3000名以上,培育2万个农业示范主体,组织实施20个以上特色产业科技推广项目,遴选建设14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省农科院,省妇联、科协等参加。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8.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引导产业工人争当“时代楷模”“八闽楷模”“最美人物”。

  9.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围绕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主题,深入开展职工科技周、“安全生产月”、创新方法培训等活动。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创建劳模工作室100家。组织开展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加强企业科协等组织建设,培育企业创新文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促进职业素质提升。开展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增材制造技术综合应用等职业技能竞赛,每年举办100场以上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选树300名金牌工人。推进“八闽工匠学堂”建设,打造优质职业技能线上培训资源。深入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

  11.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企业家培训体系,打造企业家新风正气福建“名片”。引导企业家做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推动科普活动进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引导支持企业及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和水平评价。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省科协等参加。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2.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开展智能技术运用互助互学活动,激发老年人自主学习意愿和活力。

  13.加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康复护理、应急救助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覆盖率。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推进体卫融合发展。到2025年,参加科学体育健身老年人占全省老年人总数比例达60%以上。

  14.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银龄科普志愿服务,发挥老专家科普报告团、金融知识老年宣讲队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网信办、老干部局,省发改委、民政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省科协等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5.强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基础支撑。将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履职相关的科学知识,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态势,以及适应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领域福建发展需求的知识。

  16.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工作,把数字福建、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思维与决策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引进开发一批科学素质新课件、现场教学基地。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等作用,举办院士专家咨询、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前往科研单位和科学教育场所参观学习。

  17.推动科学素质纳入招录和考核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的试题测查报考者科学素养。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选拔任用中,强化落实科学素质有关要求。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党校,省科技厅、人社厅,省科协等参加。 

  三、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和支持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做好公众科普。在省科技奖项评定中设置科普工作指标,加大对科普类项目的申报支持力度,将科普成效纳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创新基地等创建考核。发挥“科创中国”、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等平台作用,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制定实施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突出我省科创高地和民生热点内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发布”活动。鼓励学会、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3.强化科技工作者科普责任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以科学家故居(旧居)、纪念馆为基础,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支持院士、知名科学家建设科学传播工作室,组织开展“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八闽行”和“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等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争做科学传播者。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等参加。 

  (二)科普数字化赋能工程 

  4.搭建数字科普平台。实施“互联网+科普”,加快建设福建科普智慧云平台,推进科普教育基地数字化管理,推动打造优质科普资源汇聚、分发应用的福建科普“中央厨房”。推进科普工作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未来社区等深度融合,发挥“科普中国e站”阵地作用,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

  5.繁荣科普创作。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利用数字化手段,发挥好科普创作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促进科学家与科普、教育、出版等工作者合作,创作一批原创科普图书、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科普精品,遴选一批省级优秀科普作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科幻产业,支持科幻电影拍摄。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幻创作交流活动。

  6.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依托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技术,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制作科普类公益广告,实现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促进科学与文化艺术、媒体融合,创新科普表达和传播方式,增强科普传播力和实效性。打造《海峡少年科学苑》《原来是这样》等科普电视栏目。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牵头,省委文明办、网信办,省科技厅、工信厅、文旅厅、广电局等参加。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7.完善福建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快省科技馆新馆建设。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融合共享,将科技馆打造成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构建由实体科技馆、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专业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互为补充的福建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完善科技馆免费开放管理,促进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

  8.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多功能、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和设施。推动暂不具备条件建设科技馆的县(市、区)建设科普活动场所,到2025年,全省每个县(市、区)拥有1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

  9.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开展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到2025年,累计建设100家以上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探索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化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公共交通等设施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打造科普基地。鼓励科普基地利用多媒体、互动设施、文创产品等将科学知识可视化、趣味化。

  责任单位:省科协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文旅厅等参加。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0.协同推进应急科普。建立应急科普响应机制,坚持平急结合、协同联动,组建专家委员会,搭建公众和科学家沟通的桥梁,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推进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11.加强基层科普服务。构建省级统筹政策和机制、市级建设资源集散中心、县级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图书馆、老年大学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到2025年,注册科技志愿者达到5万名。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县城)等创建,合力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基层科普组织。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全域科普行动。

  12.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普。组建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健康科普讲师团等专家团队,示范引领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鼓励支持科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技术科技管理专业职称评审,科普专门人才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等各类人才计划,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申报“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科普培训、技能比赛等交流活动,提高科普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省科技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等参加。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3.推动科技人文国际交流。借助外专系统国际人才交流合作资源,推动高端外国专家参与科普活动。支持我省优秀科普产品、展教用品展示推广,积极参与国际科技竞赛、科技夏(冬)令营等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推进科技援外培训和科普合作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员开展科普交流。

  14.深化闽港澳台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建设港澳青少年实习实训基地、双创中心,支持闽台共建海峡智慧科技研究院,组织开展科学素质交流合作。继续开展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海峡两岸科技专家论坛、海峡两岸科普论坛、海峡两岸管理论坛、海峡两岸科学嘉年华等特色交流活动。到2025年,累计参与的台港澳科技人才、青少年达到2万人次。

  责任单位:省科协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卫健委、外办、台港澳办等参加。 

  (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5.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在线心理问题解答及远程视频会诊等,探索心理健康服务的“互联网+”模式。推广心理帮助计划,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心理服务。有针对性地面向教师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针对中老年人、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开展心理体检、心理保健和上门心理辅导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心理辅导站。

  16.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和危机干预。发展壮大心理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开发心理健康科普课程,大力宣传普及应对危机的心理健康科学知识。针对台风、泥石流、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及重大交通事故、火灾、疫情等突发危机事件,及时组织专家参与心理危机干预,降低受灾群体心理影响。

  责任单位:省科协、省卫健委牵头,省委组织部、党校,省教育厅、人社厅,省总工会等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省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地负责具体实施、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加强机制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激励。按国家部署,推进将科普业务列入省科技奖体系。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先进事迹。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科普统计等工作,为科学素质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条件保障。开展科普理论、科普政策等研究,推动《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探索制定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积极拓展科普资金多元化来源渠道,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将科技教育、科普宣传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需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 

  责任单位: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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