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加强福建故事征集进一步促进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0-03-16 15:24

  闽广〔2020〕75号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各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制作机构:

  广播电视艺术与文学艺术虽属艺术的不同门类,但两者紧密关联,相互影响,相辅相成。文学作品为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故事素材和叙事方式。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使得文学作品更通俗易懂,让文学作品及其承载的价值观更直观地展现给受众,极大促进了文学作品的推广,扩展了文化产业链。近年来,一批中长篇小说、网络小说等文学作品成功改编成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当前仍然有不少具有改编潜力的文学作品未获得制作机构认识,而众多制作机构又在寻找可供其改编的具有福建地域特色的文学作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新时代精品工程”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激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打造一批闽派文艺精品”的要求,现就加强作家群体和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制作机构间的对接衔接,推进福建故事的广泛征集推介,实现我省文学和电视剧、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福建故事的创作和改编

  各级文旅局(广电局)、文联要聚焦主题主线,广泛发动我省作家和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制作机构着眼以下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大力鼓励我省作家参与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剧本创作。

  (一)诠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生动实践的作品,特别是以展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福建实践为主题的作品。

  (二)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中国抗疫故事等创作的重大主题作品。其中,重大现实题材主要是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坐标,围绕史诗般的发展成就、人民群众的火热生活,对三大攻坚战、经济转型升级、重大科技进步等富有时代感的题材;重大革命题材主要是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及之后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和影响革命进程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重大历史题材主要是聚焦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源深流长的辉煌历史和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

  (三)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生活,表达人民心声,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人民、描绘人民、歌唱人民,把人民作为创作和表现主体的作品。

  (四)以扎根本土、深植时代为基础,回答时代课题,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挖掘创作主题、捕捉创新灵感,反映时代的发展巨变,描绘时代的精神图谱,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作品。

  (五)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作品。

  (六)融汇福建元素,围绕福建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展示福建城乡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反映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畲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船政文化、侨乡文化和闽台交流等具有浓郁福建特色的作品。

  (七)符合国际传播规律,用国际视角、国际表达讲好中国故事、福建故事,讲好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故事,具有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走出去”作品。

  二、做好文学作品影视化改编项目的征集推介

  各级要积极建立“故事→剧本→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的项目孵化生产机制。各级文联及作协在积极鼓励当地作家积极创作的同时,指导他们及时将具备影视化改编潜力的文学作品向本级文旅局(广电局)及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制作机构推介。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要结合当地特色和文旅、影视产业发展,商请本地文联及作协主动出题、主动策划,适时推出具有典型地方特色的福建电视剧、网络影视剧题材项目,着力在推进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发展的同时带动文旅产业的发展。

  省广电局电视剧管理处、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与省作协秘书处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对接机制,互通各地文学作品影视化改编项目进展信息。各地作家可将具备影视化改编潜力的文学作品填报《福建故事项目表》,在向当地推荐的同时发送至福建作协秘书处电子邮箱(《福建故事项目表》、电子邮箱附后),并将故事来源原作(一份)快递至省作协秘书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591-83704197;电子邮箱:fjszxzw@sina.com,邮件主题备注:姓名+福建故事项目)。省作协秘书处分别就电视剧项目、网络影视剧项目择优向省广电局电视剧管理处、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推荐。省广电局定期将各地成熟的福建题材故事项目汇编成册,向电视剧、网络影视剧骨干制作机构和知名编剧、导演等推介,积极推动更多福建题材故事的剧本改编,着力孵化成电视剧、网络影视剧项目。

  三、建立我省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制作机构和作家群体沟通交流的平台

  各级文旅局(广电局)和文联及作协在各自组织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创作采风和文学笔会、沙龙等活动中,积极邀请作家、编剧、导演、制片人等参与,开展面对面探讨交流。省广电局定期举办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创作人才培训班,将积极邀请部分作家参加学习交流和项目推介;省作协、省视协在定期举办的专题研修班、培训班中,将邀请部分电视剧、网络影视剧骨干制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和产业项目对接。

  四、加大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福建题材优秀项目扶持力度

  省广电局设立“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对文学作品影视化改编成功的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作品,从剧本创作、拍摄制作、专题研讨等予以支持,促进“闽派”电视剧和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省文联对福建省作家协会组织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组织的“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影视剧本征集”活动中,涉及的福建题材文学作品创作予以重点倾斜支持。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可结合各地实际,积极争取设立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引导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学创作支持资金,着力扶持推动地方特色电视剧和网络影视剧的创作生产。同时,各地要积极为电视剧和网络影视剧在当地的创作生产做好协调和服务,支持电视剧和网络影视剧在本地拍摄制作,实现与文化、旅游等业态的有机融合。

  附件:福建故事项目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3月16日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王卫东(电视剧处),联系电话0591-88116542;李静(网络处),联系电话0591-87536687。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人:陈燕(省作协),联系电话:0591-83704197;林姗(省视协),0591-83701427〕

  附件

  福建故事项目表

故事名称

 

故事来源

□中长篇小说     □报告文学    □网络文学     □电视剧、网络影视剧脚本

(请在□上勾选)

申报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邮箱

 

故事内容(1000字)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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