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2-11-21 16:21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引导培育规范我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加快推动我省网络视听产业合理布局、行业汇聚、结构优化,促进视听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应用,服务我省数字经济、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广电局制订了《福建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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