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印刷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3号)和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广人教〔2017〕647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工匠精神,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激发印刷业从业人员学技术、练本领的积极性,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操作技能的印刷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促进我省印刷业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六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福建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新时代,新技能,新作为,新形象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印刷协会
大赛秘书处设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管理处。
三、举办时间
2018年7—8月,其中福建省首届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定于8月下旬举行。
四、参赛对象和条件
凡在我省从事平版印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印刷专业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学生选手经所在学校选拔后,报大赛秘书处审定,即可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职工选手须经全省大赛选拔,前8名选手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参赛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在本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五、竞赛规则
(一)竞赛内容。竞赛以《平版印刷员》国家职业标准为命题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实际操作部分,考试时间为165分钟,设置产品印刷、印刷故障排除、复色墨调配和印版质量检查等4个模块。
(二)竞赛成绩。由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两部分组成,全部以百分计算,即个人总成绩=理论知识竞赛得分×30%+实际操作竞赛得分×70%。
(三)竞赛排名。本次大赛按照竞赛个人总分成绩决定大赛名次。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如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仍然相同,以实际操作竞赛时间短为先,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竞赛奖励
根据竞赛管理办法,个人获奖的总量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
(一)对在全省大赛中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并颁发“福建省首届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奖杯和证书。
(二)对在全省大赛中获得第2至4名的选手,颁发“福建省首届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奖杯和证书。
(三)对在全省大赛中获得第5至10名的选手,颁发“福建省首届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奖杯和证书。
(四)对在全省大赛中获得前8名选手的选送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负责本赛区参赛选手的选拔、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紧密协作,做好大赛组织协调工作,勤俭办赛,切实保障职业技能大赛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二)各有关印刷企业和院校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鼓励支持选手参赛。对于参赛职工选手,竞赛期间单位按正常值勤对待;对于参赛学生选手,应届毕业生选手所在院校应给予免毕业考试,非应届毕业生选手竞赛期间学时应记入学校学习学时。
(三)请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于2018年7月18日前将《大赛参赛选手报名回执表》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管理处。
附件:大赛参赛选手报名回执表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4日
附件
大赛参赛选手报名回执表
设区市文广新局(盖章) 2018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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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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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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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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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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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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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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