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福建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1-06-03 10:04

  各设区市、县(市、区)委宣传部,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广播电视媒体机构,各县级融媒体中心:

  现将《加快推进福建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推进福建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及我省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加快推进福建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全媒体时代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牢牢掌握全媒体时代舆论场主动权和主导权。着眼于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更好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压舱石、黏合剂、风向标的作用,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审视和谋划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工作的内容、对象、方法、手段,坚持移动优先、一体发展,坚持多屏互动、矩阵传播,坚持平台与网络并用、内容与服务并重,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用1至2年时间(2021-2022年),将更多人财物投向互联网主阵地,推动新型传播平台和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主流舆论引导能力、精品内容生产和传播能力、信息和服务聚合能力、先进技术引领能力、创新创造活力大幅提升。重点提升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的服务效应,推进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建设区域性传播平台,打造特色新媒体品牌,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市级媒体因地制宜探索自身融合发展模式,通过资源统筹和机构整合,打造市级融媒体中心和传播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要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工作重心转向内容生产,并努力建成面向基层的主流舆论阵地、舆情监测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用2至3年时间(2021-2023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实质突破。支持省广播影视集团等广播电视媒体建立适应现代传播发展的组织模式、运营模式和技术平台,全面升级渠道、方式、内容,建成一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涵盖传统媒体渠道和新兴媒体渠道,以移动终端传播为核心的广播电视新型主流视听媒体平台。省市县三级广电媒体机构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持续打造主流广电、精品广电、智慧广电、惠民广电、高效广电,做大做强做优“广电闽军”,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新贡献。

  三、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广播电视主流媒体

  (一)省广播影视集团加快推进频率频道和节目栏目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融媒体资讯中心、电视综合频道中心、卫视中心、科技文体传媒中心等若干个运营中心融合发展的格局,形成以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海博TV”)、IPTV集成播控平台等优势新媒体平台为核心的运作模式。

  (二)省广播影视集团打造以新闻为核心,“广电+政务服务商务”的跨界媒体融合平台“福建广电云”,积极推动传统广播电视和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海博TV”)、IPTV集成播控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与政务、商务、教育、医疗、交通、文旅、金融、农业、环保、应急等相关行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推进品牌化和规模化运营,打造区域性传播平台。

  (三)省教育电视台依托专业化优势,聚集教育行业资源,办好融媒体中心,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市级广电媒体不断增强网络平台聚合能力,丰富政务、民生信息和服务、社交功能,加快自身融合发展步伐,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打造特色鲜明、高质量服务和个性化体验的新型传播平台。

  (五)积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强化对县级融媒体中心在技术、内容、平台和资质牌照等方面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实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全覆盖。健全省级和市级广电融媒体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协同发展机制,推广一批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和品牌项目。

  (六)支持东南卫视、海峡卫视、厦门卫视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创作生产更多适应对台对外宣传作品,讲好中国故事、福建故事。

  (七)支持具备条件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县级融媒体中心)按程序经市县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今年内向省广电局申请开办一套广播节目和一套电视节目,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和能力,提高覆盖本县级行政区域的能力。

  (八)支持以省级广播机构为主牵头建设全省广播内容共享平台,以省级电视机构为主牵头建设县级电视节目开发共享机制。探索“一云多厨房”,提高省级广电媒体对市级广电媒体、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人才培养、技术支撑、内容供给能力。

  (九)利用云计算、边缘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高新技术,推进省、市、县级广电媒体协同联动,集中力量做优主平台、拓展主渠道、做强主账号,建立健全资源集约、协同高效、方式创新、内宣外宣联动的全媒体传播矩阵。

  四、建立新型传媒组织架构

  (十)省广播影视集团探索大中心制改革,鼓励内部机构探索融媒体工作室等新型制作机制,建设全媒体新闻资源共享平台,打通电视端、电脑端、手机端,实现集团各中心、频率频道资源共享,建立“一次采集、多种产品、多屏传播”的生产分发模式,打造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视频制播平台。

  (十一)省广播影视集团升级改造“海博TV”客户端,实现集团内部渠道融通、内容互通、资源共通,同时满足全省范围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入驻,并通过与社会新媒体平台的技术衔接,实现多平台“一键传播”。

  (十二)各级广电媒体所属网站、新媒体,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下,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开展“媒体+”多元业务,构建“广电+”生态体系。

  (十三)省广播影视集团用好项目制、工作室、产品事业部等组织运营方式,具备条件的可以全资或控股形式公司化运营。探索建设新媒体投融资平台,创新国有资本与基金、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影视企业股权融资模式。

  五、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质内容供给

  (十四)省广播影视集团创新电视《福建卫视新闻》《福建新闻联播》和广播《福建新闻》内容表现形式,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强制播能力建设,着力精耕细作时政新闻主题宣传和深度报道领域,巩固做强主阵地,突出对台传播优势,做强做优一批对台宣传新媒体平台、视频号等。

  (十五)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机构加强选题规划,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重要要求,制定年度选题规划,建立项目库,打造聚焦新时代新思想的精品力作,提高精品内容的持续供给能力。

  (十六)通过网络视听节目主题创作生产,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推选等国家级奖项评选,以及我省相关短视频征集推选展播等系列活动,加大音视频内容供给,推进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海报图片、有声新闻等创作生产,打造具有更多群众喜爱、刷屏热传的精品力作。

  (十七)推进电视频道、网络视听节目全面高清化,推进超高清制播体系建设,支持省广播影视集团及有条件的设区市广播电视台适时开办4K超高清频道,加大高新视听内容供给。加大移动端内容产品制播力度,加强超高清视频、沉浸式视频、互动视频、3D、VR/AR/MR视频等高新视听内容供给,提供全息化、沉浸式、交互式视听体验。

  (十八)大力推行“开门办台”,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用好客户端、用户社群、网络问政等联系群众平台,加强深度互动,吸引用户参与新闻信息等内容生产传播,提供线索素材、分享交流评论。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更好服务党政部门。

  (十九)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空中课堂、智慧城市、电视会议、远程医疗、直播带货、物联网等消费性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主动对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智慧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在服务经济社会治理和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六、强化先进技术创新引领

  (二十)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要积极推广5G+4K/8K等高新技术应用,推动成立高新视频产业联盟,开展高新视频示范社区传输。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公司加强合作,围绕高新视听、多终端融合传播等典型场景,推出一批应用示范标杆项目,加快升级传播体系。

  (二十一)建立行业大数据基础信息平台,打通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传播之间、视听节目制作传播各环节之间的信息孤岛,加快行业信息服务的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扎实推进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设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与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组织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改建提升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实现广播电视、大屏小屏、视频音频等融合应用。探索5G广播与通信深度融合发展,开辟广播电视移动传输新渠道,让广播电视服务融入到公共安全、应急通讯、防疫救灾等应用场景,应用好随行广播。

  (二十二)加强媒资数字化、高清化、智能化建设,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媒资版权的应用。探索用户在大中小屏端的应用和消费需求,完善数据分析体系,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拓展智能应用场景。

  七、着力推动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三)支持建立全员岗位聘用制度,支持建立首席制、领衔制等岗位聘用制度,实行分类绩效考核,坚持业绩导向的分配激励制度,支持广播电视企业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激发内生活力。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全媒体人才职称制度体系,畅通广电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支持以有效形式吸引外部人才加入各类广电工作室,鼓励和推动知名主持人、播音员到新媒体平台发挥作用。

  (二十四)深化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及全媒体采编制作能力的培训,加大培训投入预算,强化系统性技能培训,打造“一专多能”的全媒体人才队伍。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十五)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的方向,把媒体融合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扎实做好有关工作。

  (二十六)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工作情况,将媒体融合发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发展规划,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对广电媒体融合发展业务的扶持,加强本辖区相关配套政策、具体举措的出台与落实。

  (二十七)坚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强化主管主办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传播平台对内容管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行业从业主体信用激励和惩戒管理机制。

  (二十八)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完善资质管理,营造统一、公平、有序的良性竞合环境。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九)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推进深度融合发展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个人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给予新媒体业务和融合平台必要的培育周期,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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