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2-02-07 16:38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广播电视制作经营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制定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宣传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宣传重点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意义重大。全省各级广电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精心组织、精细策划、精准发力,组织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新媒体,统筹网上网下、荧屏声频,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有力有效、有声有色地做好我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特别是推动稳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等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的政策举措、释放的政策红利,以及取得的明显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安排

  1.加强新闻报道。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建设和网络视听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用心用力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省两会精神宣传。统筹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所属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播发、转载、推送重要政策文件和重要会议报道,提高宣传报道的到达率、观看率、点赞率。

  2.加强宣传阐释。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新闻节目、所属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统筹资源、发挥优势,制作播出专题专栏、特别节目,创新表达手法,做好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解读阐释,加大对“六稳”工作、“六保”任务解读力度,增强对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稳”“开门红”宣传引导。一季度,福建东南卫视和各级广播电视主频率、主频道,要在主要新闻栏目制作播出专题节目不少于1档,推出相关重点报道不少于3条次,播出乡村振兴、福建经济建设发展等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每天不少于2条次,所属新媒体制作、转发相关短视频不少于20条次。

  3.加强网上宣传。组织引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和所辖各网络视听平台充分运用融合传播手段,生动鲜活做好“开门红”主题宣传。指导全省网络视听平台在首页首屏位置开展宣传,通过PC端和客户端等载体,网上网下一体推进,大屏小屏交互联动,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微矩阵同步发力。同时,利用福建高清互动云电视、IPTV集成播控福建分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平台、抖音短视频等传播渠道扩大推送,做到全媒体发力、多角度解读、全覆盖宣传。

  4.加强主题创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我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措施、成效、亮点,做好重大主题宣传、重大主题创作等工作。综合运用各类节目形态,统筹布局微、短视频和中、长视频,指导创作《中国正在说》《我说新福建 向人民报告(第三季)》等重点理论节目;持续推动重点纪录片《闽宁纪事2022》《知行田野·科特派》、网络短视频《大国之村》《一分钟说福建》等一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运用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不断推进各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制作展播一批接地气、易传播的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等,充分发挥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作用,讲好新发展阶段新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故事。

  三、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策划,精心部署安排,迅速兴起推动稳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等宣传热潮。省广播影视集团等各级广电媒体要与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全面掌握我省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和实际成效等,精准到位地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坚持正确导向。全面准确开展宣传,牢牢把握宣传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阐释引导,全面客观、严谨稳妥,防止片面性、简单化,防止哗众取宠、乱贴标签。做好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工作,及时开展专题评议。

  3.把握节奏力度。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机构把握各类节目基调,把时、度、效的要求贯穿始终,处理好点与面、日常与集中的关系,既突出重点、形成声势,又持续加力、保持热度。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机构宣传情况表(附后),于4月10日前报送至省局宣传处。

  4.严肃宣传纪律。督促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从细抓好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节目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坚决把好导向关、内容关,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

  附件:2022年一季度全省“开门红”宣传工作情况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月19日      

  (联系人:省局宣传处 沈悦,联系方式:0591-88116575)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一季度全省“开门红”宣传工作情况表

  报送单位(盖章):

播出机构名称

传统媒体宣传

新媒体宣传

公益广告、公益片宣传

专栏名称

报道条次

条次

总时长

条次

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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