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2-03-04 09:39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新闻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属广播电视制作经营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48号)和《2022年全省广播电视工作安排》要求,2022年继续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闽派”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壮大网络主流舆论,为人民提供高品质精神食粮,凝聚新时代前进的磅礴力量。

  二、参评范围

  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第一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上年度12月至2月;第二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3月至5月;第三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6月至8月;第四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9月至11月。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大,则要求参评作品在推荐季度时间范围内播出完毕。作品类型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音频节目、网络直播节目、中视频、短视频等。

  三、推优标准

  (一)参评作品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重点鼓励以下网络视听节目:

  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优秀作品。

  2.聚焦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立体化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实践和人民幸福生活,反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优秀作品。

  3.围绕“中国梦”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录中国人不懈奋斗历程,激发全社会共同追梦筑梦精神动力的优秀作品。

  4.围绕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庆祝建军95周年、杭州2022年亚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的优秀作品。

  5.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结合时代精神和当下生活彰显中华文化持久魅力的优秀作品。

  6.生动展现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树立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的优秀作品。

  7.注重理念、方式和话语表达创新,体现“艺术+技术”特点,深受观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喜爱的优秀作品。

  8.突出福建特色,全面生动展现福建人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在科技创新、产业优化、乡村振兴、老区苏区发展、数字福建、海上福建、生态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突出成效和感人故事。

  9.符合国际传播规律,用国际视角、国际表达讲好中国故事、福建故事,讲好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故事,具有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走出去”作品。

  (二)作品主题在符合推优标准的同时,还应该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人物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能够使观众产生共鸣。作品应具备精良的声画品质,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

  四、推选办法及结果

  (一)推优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分四批推荐。第一批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3月14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6月14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9月14日;第四批截止日期为12月14日。各单位推荐的作品须在所推荐季度内在相关网络视听平台首播。

  (二)各设区市局负责本辖区相关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选定符合要求的作品报省局;省属持证机构经初评后,直接报送省广电局。省广电局每季度根据各地及省属有关单位作品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评选作品向广电总局推荐。

  (三)省局将根据广电总局每季度公布的网络视听节目推优作品名单,按照相关规定视情予以资金扶持,并组织我省重点网络视听节目网站进行展播。

  五、工作要求

  (一)推优工作是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生产与传播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组织动员所辖(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和高等院校相关院系等单位积极参与,对作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二)参评单位向省局提交《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纸质版1式2份)、节目汇总表(1份)和节目成片(存储介质U盘2个或刻录成光盘2个并标明报送单位和节目名称)。各设区市局完成本辖区材料初评后,在每季度截止日期前将初选作品材料以特快专递报送省局,同时将参评作品登记表、节目汇总表和成片的电子版发送289637931@qq.com,省属单位请直接报送省局。

  (三)请各设区市局、省属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本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报省广电局,省广电局每季度推优前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

  2.版权承诺书

  3. 2022年第  季度网络视听节目推优作品目录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2月24 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施玮妮;联系电话:0591-88116560;联系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东门省广电收发室,邮编:3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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