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1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我省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5日起,为期5个工作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福建省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传真:0591-87813908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福建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邮编:350003
2.福建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传真:0591-88116519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28号
邮编:350000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0591-87821785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8号楼524室
邮编:350003
附件: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福建省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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