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监管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9-12-09 17:20

新媒体监管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新媒体监管设备运行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新媒体监管设备运行维护

2.备案编号:K-FJGDJCZX-JC-201912-B1761-IDN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新媒体监管设备运行维护

1(项)

230000

 

230000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适用 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打印件佐证。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2-09 9:00报名截止时间2019-12-16 9:00。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从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网站以下载方式获取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12-2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53号五楼监测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12-20 09:00,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53号五楼监测中心会议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地  址:福州市白马路253号

联系人:杨艇

联系方法: 0591-8771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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