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工程技术标准》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9-12-20 16:49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

  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福建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了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工程技术标准》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2月20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工程技术标准》的通知

  广电发[2019]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主编的《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工程技术标准》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5072-2019,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地面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GY/T5072-2005)于同日废止。

  《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工程技术标准》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附件:无线广播电视遥控监测站工程技术标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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