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人选和集体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推荐人选和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行业(含非公有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推荐集体为全省广电系统单位、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的基层部门单位,或从事专门类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所属一线团队;入选个人应为上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机构的正式从业人员。所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应未入选近两届先进事迹报告会(2017年、2019年)。
二、推荐名额
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可分别推荐1名个人和1个集体,并负责组织推荐、审核和报送工作。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推荐1名个人和1个集体,并分别负责组织推荐、审核和报送工作。非公有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集体和个人由属地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工作。
三、推荐要求
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可与近年的评选评优成果有机结合,优中推荐。各推荐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等程序,并经书面征求人事、纪检等部门(企业组织和人员还应结合实际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后,形成书面推荐报告(内容包含民主推荐和评议、内部公示等情况)并附人事、纪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请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广播电视局。
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详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先进事迹报告会”人选和集体的通知》(附件1)。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人事处 陈枝章 联系电话:0591-88116571)
此件主动公开
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先进事迹告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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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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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部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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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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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现岗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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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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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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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概述(突出“激情·奉献·廉洁”主题) |
推荐对象承诺 本人承诺推荐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推荐对象签字: 2021年 月 日 |
推荐、评议、公示情况概要(由推荐单位填写) |
工作单位审核意见(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填写)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审批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推荐工作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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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激情·奉献·廉洁--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先进事迹告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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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性质 |
集体人数 |
临时集体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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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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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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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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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概述(突出“激情·奉献·廉洁”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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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专业贡献、奖励情况、重要成果及其行业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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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承诺 本人承诺推荐材料中所有作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受推荐集体负责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
推荐、评议、公示情况概要(由推荐单位填写) |
推荐对象所属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审批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1年 月 日 |
推荐工作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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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注:
1.集体所属单位请填写其上一级单位或机构,请完整填写,特别是具有行政级别的集体请写清省、市、县等隶属关系。没有或不明确上级单位的,则填本集体全称。
2.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
3.临时集体一项请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集体、单选“是”或“否”。
集体和个人推荐填表说明:
1.“推荐、评议、公示情况概要”及“推荐单位审批意见”由省广播电视局填写。
2.“推荐工作负责人、填表人”由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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