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省财政厅 时间:2016-04-06 09:49

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一新形势下制定的,突出公平公正、激励相容、精准效能原则,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要求。

此次转发暂行办法,我省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支出范围。与财政部、人社部规定相比,我省支出范围更广,但均经过省政府批准,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各地确需新增其他支出项目的,须经省政府批准”。禁止类项目,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是资金分配。我省分配办法与暂行办法一致,其中:省级对下补助采取因素分配法。

    三是资金使用程序、管理要求。暂行办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暂行办法没有规定的,按省级规定执行。省级没有规定的,各地可按照《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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