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16-04-25 08:51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决定用三年时间,通过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建设一批道路配套设施,采取一批执法管理措施,推动一批城市交通设计,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现对《行动计划》出台背景、目标和主要措施等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来我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恶化,逢雨必堵、早晚高峰必堵,一些城市早晚高峰交通拥堵时间超过2个小时,中心城区早晚高峰时段通行时速只有5-20公里。城市交通拥堵越来越成为群众反映热点、政府管理难点,全社会普遍关注。

  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规划布局普遍“先天不足”,功能过度集中在老城区,“职住分离”,形成“钟摆式”交通。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到2015年全省3.5米宽度以上城市道路1.2万公里,3.5米以上道路路网密度6.33公里/平方公里;其中7米以上城市道路长度0.8万公里、7米以上道路路网密度5.02公里/平方公里,12米以上城市道路长度6627公里、12米以上道路路网密度3.849公里/平方公里,大大低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规定的大中城市5.4-7.1公里/平方公里、小城市9.2公里/平方公里以上的标准。三是公共交通基础薄弱。轨道交通建设起步晚,目前仅有福州、厦门在建。常规公交发展明显滞后,全省公交出行分担率最高的厦门仅25.7%,福州18.1%,与国内外先进城市差距较大(北京44%,上海49%,深圳53%,新加坡66%,香港86%)。四是机动车快速增长每年增长15%以上,到2015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53万辆,其中汽车418万辆,但可增加道路资源相对有限。五是交通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不足。六是人民群众文明出行、低碳出行的意识还不够强,私家车使用强度很高,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变道、加塞,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二、总目标

  省政府决定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针对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打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攻坚战。

  一是对新改扩建城市道路长度,道路密度提升和轨道交通建设提出要求。每年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0公里以上。2016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6.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2.3 %,福州地铁1号线建成通车。2018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7.3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3.5%。

  二是对新增公交车辆、线路和公交分担率、公交站点覆盖等提出要求。2016年全省新增更新公交车800辆以上,新增公交线路40条以上,福州、厦门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5%、31%以上,其他设区市达到16%以上。2018年福州、厦门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33%,其他市达到18%,县城达到12%。

  三是对交通设计和公交优先、单向交通、“绿波”通行、精准配时等交通管理措施提出要求。推动一批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拥堵节点的交通设计和优化提升改造,基本消除或减轻城市交通拥堵。

  三、主要举措

  通过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做起,从交通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现实最紧迫的问题突破,抓好三方面工作,实现由突击性交通治堵向规范化、长效化管理转变。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非机动车建设提出三年总目标及今年建设目标和要求。一是加快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各地在安排道路新改扩建设项目,要重点完善主次干道路网,强化城市环路与中心城区路网衔接,推进重点发展组团与老城区及各组团的快速联系,拓宽、加密新老城区之间连接道路。结合旧城区有机更新、景观整治,拓宽一批老城区支路、小巷,一些条件允许的巷道力争建成车行道,合理组织单向交通。二是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6年福州地铁1号线建成通车,新开工建设厦门地铁4号线和福州地铁6号线。三是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城市主次干道要建设足够宽度的步行和自行车道。所有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并与公交站点有机衔接,构建半小时自行车出行体系。以可达、便捷为目标重点完善行人过街系统。

  (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对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线网、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政府财政补贴提出三年总目标及今年具体建设目标和要求。一是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推进不同交通方式接驳换乘,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构建常规公交、BRT、轨道交通协调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二是优化公交线网。开展公交出行状况调查,公交进社区、进新区,实施公交线路和站点优化调整。更新改造升级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三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建立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交通“一卡通”。四是建立健全公交成本评估和补贴补偿制度。

  (三)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管理,提出治堵综合整治、智能建设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今年建设目标与要求。一是实施治堵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排查各类道路及交通微循环,分析成因。建立城市交通拥堵节点责任工程师制度,“一点(段)一方案一责任工程师”,推进一批堵点和重要干道开展交通治堵设计。通过城市主要交叉路口地下、地面、地上三个空间的综合利用及与四周建筑物的衔接,实现交叉路口空间整合、商业开发和人流、车流分离。二是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建设、完善市县两级交通指挥中心,加快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优化道路交通流组织管理,主干道推行“绿波”通行,“一口一策”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建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三是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增强交通事故快处能力。加强重要路段、交通枢纽及商业、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组织和交通秩序管理,强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占道施工管控。

  为抓好三年行动,《行动计划》还明确由省住建厅牵头公安厅、交通厅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宣传教育等四方面举措保障《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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