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背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规划》主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一、出台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其中省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投入 4.3亿元,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先后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在医改方案和配套文件中,注重运用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杠杆,增补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中(成)药品种308个,新农合报销目录新增院内中药制剂140种,鼓励和引导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至2015年底,全省各级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数20427张,比2010年增加7985张;门急诊2288.3万人次,住院57.7万人次,分别比2010年增加1033.9万人次、19万人次;中医医院从81所增加到88所,中医门诊部从30所增加到50所,中医诊所从1008所增加到1227所。88所中医医院中,二级以上中医院63所,其中三级15所、二级48所,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约97.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3%的乡镇卫生院、83.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7%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总服务量的比例达到22%。
三是中医药特色优势日益突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专科达40个,其中10个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新增省级中医重点专科45个、基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51个。中医药防控传染病优势得到发挥,中医药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中医药人才培养取得成果。至2015年底,全省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2928人,比2010年增加4485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3%,比2010年提高8%。现有48个全国、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3名省级名中医,国家和省级师承工作指导老师8批141名、继承人238名。培养全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62人,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实现整体提升。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主要是中医医疗服务资源总量不足。二是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不足,中医类人才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不高,尤其是全国知名中医药专家较少。三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全省县级中医医院总体服务能力不高。四是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不均衡,闽产优势中药产品开发产业链尚未形成。五是中医药文化需要进一步弘扬,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也急需挖掘。
三、“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成为我省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优势领域,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明显上升,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功能。力争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提升到每万常住人口6.0张以上;中医类执业(含助理)医师数提升到每万常住人口4.5人;确保全省7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力争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传承创新中医药学,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技术方法,初步形成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体系。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等相关机构不断壮大,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更加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与流通规模不断壮大。中药材尤其是道地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和相关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和产品。
——中医药健康服务环境明显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为实现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7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每个设区市和县(市)原则上要办好一所公立中医类医院,认真实施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开展以中医馆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集中诊疗区建设,筑牢基层网底。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举办肛肠、骨伤、妇儿科、老年病科、眼科、皮肤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和传统中医诊所。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探索开展“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和“连锁服务”试点工作,推广家庭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让百姓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信息化服务,依托省卫生计生信息管理平台,探索互联网与中医药传统行业的智能化结合。
二是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鼓励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推动制定中医药养生保健行业标准。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三是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鼓励各地根据需求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建立技术研究与培训指导中心,加强69所公立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
四是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
五是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注意挖掘发挥福建资源优势,开展闽派中医古籍整理,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诊疗技术的保护利用,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鼓励各地利用特色生态、温泉、茶叶、道地药材等特色资源与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整合发展。
六是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发展。保护好中药资源,促进可持续利用,推动闽产大宗药材标准园建设,开展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实施“名药”发展战略,打造闽产药材“福九味”品牌,壮大中药产业。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加强畲族医药及其他民间医药研发。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提升中药材质量标准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中药饮片追溯体系。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七是大力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中医药对台交流与合作,重视与加强闽台中医药产业链对接,共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化。拓展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涉外中医药信息服务,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五、重点实施项目
重点实施8个项目。
一是中医医院空白县建设项目,在长泰、石狮、永安、仙游等4个中医医院空白县,各新建1所县级中医医院。
二是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项目,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要求,对55所县级中医医院加强骨伤、脾胃病、妇科、肛肠等特色专科建设和中医相关设备的配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建立适应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遴选建设6个省级中医医教研发展中心、10个二级分中心、55个三级分中心。
四是名中医提升项目,实施国家、省级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五是中医预防保健康复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加强69所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康复科、老年病科建设,改善设施设备,培养专科人才队伍;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建立福建省中医特色康复技术研究与培训指导中心,开展中医特色康复适宜技术与设备研发、培训与推广。
六是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围绕“创双高”,重点建设中医盆底、中医脾胃、中医康复、中医儿科4个临床医学专科中心项目,建设3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争创1个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包含中医科研平台、闽台中医研修院,购置医疗、科研设备。
七是中医药文化传承项目。争取新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5个省级基地。整理富有我省地域特色中医药古籍,挖掘整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加大中医药文化知识科普宣传力度,组织优秀中医药专家与主流电视媒体合作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
八是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选择5~10种福建道地药材,各建设1个规范化、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每个基地建设规模1000亩。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规划》从放宽市场准入、加强用地保障、加大投融资引导力度、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等四个方面完善扶持政策,并提出加强组织实施、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完善标准和监管、加快人才培养、营造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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