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8号,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与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误农时抓好农业生产,有必要通过制定扶持措施,着力破解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农业生产难、用工难、运输难、销售难、防护物资采购难等问题,在落细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指导各地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地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抓好春季农业生产。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四方面、20条:
一是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包括:支持企业引工稳岗、组织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帮助企业解决必要的防护和消杀物资、对冷藏代储农产品给予补贴、对屠宰收储滞销活禽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电商给予奖励等6条措施。
二是全力推进春耕备耕,包括:促进早稻和旱粮发展、支持农资经营配送延伸服务、组织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确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对造林绿化作业人员给予补助、对受损花卉生产企业给予补助等7条措施。
三是强化“菜篮子”稳产保供,包括抓紧叶菜扩种、加快推进畜禽重点项目、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准化建设、推进渔业良种繁育等4条措施。
四是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担保费或核销代偿损失、强化农业保险保障作用等3条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生产难,提出抓紧落实早稻生产任务、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农业“千万服务”行动、林业挂点包片、叶菜扩种、畜禽(水产)产能提升等措施。针对用工难,提出农业企业引工稳岗、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给予林业作业人员生活补助等措施。针对运输难,要求农业农村、供销等部门组织农资企业增设网点、延伸乡村服务、延长销售时间。针对销售难,提出对果蔬冷藏代储、活禽屠宰收储、电商销售、鲜切花上市受损等予以补助,同时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准化建设。针对防护物资采购难,要求县(市、区)政府帮助企业配齐复工复产必需的防护、消杀物资。
二是力度大。从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对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专项再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将规模生猪养殖场列入贷款贴息补助范围;有关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双控”标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用;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落实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
三是责任实。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省直责任部门和市、县(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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