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6年6月17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意福建省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位于福建省北部,周边分别与福建省武夷山市西北部、南平市建阳区和邵武市北部、光泽县东南部、江西省铅山县南部接壤。包括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夷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九曲溪上游保护地带,批复总面积982.59平方公里,规划总面积1001.41平方公里,涉及4个县(市、区)、9个乡、镇(街道)、29个行政村,包含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双世遗保护地、国家森林公园、九曲溪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种保护地类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武夷山国家公园列为十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单位之一,是中央支持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探索重点改革任务在福建省先行先试,更好地发挥福建省改革“试验田”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武夷山国家公园内涉及资源环境管理与利用的营利性经营性服务项目实行特许经营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据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施行的《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对在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要求省政府制定具体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办法》的出台,将为实现合理保护和利用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障生态安全和公共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提供依据。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特许经营的总体要求、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等内容,共十六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范围问题
按照《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十六条的授权规定,将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的九曲溪竹筏游览、环保观光车、漂流等项目纳入特许经营范围,实行目录管理(第四点)。
(二)关于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者的选择方式
一是特许经营者的选择方式。
(三)关于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协议问题
一是特许经营实行合同管理。
(四)关于武夷山国家公园特许经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问题
一是落实特许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的业态监管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
三是联动执法、强化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