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稳预期、强信心,抓住当前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的窗口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向好势头,制定相关措施。
二、主要内容
新一揽子政策主要包括七个方面43条措施。其中延续政策18条、优化10条、新增13条、继续执行2条。
(一)继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2条措施。
(二)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包括引导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平稳接续过渡,设立福建省中小微企业“争优争先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积极支持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特别是处于收尾项目)金融扶持力度,扩大农业农村金融产品、商务领域金融产品普惠覆盖面,推动优化贷款利率,持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孵化力度等9条措施。
(三)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包括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招商、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持续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入规升级等9条措施。
(四)助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包括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延长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吸引外省游客入闽等4条措施。
(五)推动消费复苏回暖。包括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发放信用贷款、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免征部分车型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福品消费等6条措施。
(六)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包括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水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信息化、智能化、低能耗、环保型生产线和“预制菜”加工生产线,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提速项目环评审批,支持地区间能耗指标交易试点和跨区域能耗双控协作等7条措施。
(七)着力稳外贸稳外资。包括加大组团“走出去”力度、设立800亿元稳外贸专项信贷额度、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外贸力度、继续支持企业用好外汇避险产品政策、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外债、对新设(含增资)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奖励等6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