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在福建”服务机构再添新成员,剧组来闽拍摄更便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2024-06-14 15:14

  6月11日,福州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发布会暨揭牌仪式在海峡奥体中心举行,旨在吸引更多影视剧组来福州拍摄,推动福州影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福建省影视产业布局。

  服务“全流程” 

  福州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是在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下,依托福州电影节有限公司成立的官方影视服务机构,致力于整合全市影视及文旅资源,打造以福州为中心的“一小时拍摄圈”,为来榕影视拍摄团队提供“一站式”政务、“保姆级”协拍、“数据库”信息、“多渠道”商务等四大板块服务,包括政策咨询、政府沟通、拍摄协调、信息服务、人才中介、宣传推广、配套服务等。

  

  目前中心已先后为电视剧《树下有片红房子》《猎罪图鉴2》等剧组提供了协拍服务。活动上,电视剧《猎罪图鉴2》执行制片人陆欣,分享了剧组在榕拍摄的经历和感受。她说,“感谢福州电影节公司及福州影服中心对《猎罪图鉴2》剧组的鼎力支持,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平台和优质配合,才能确保我们剧的每一个场景都能呈现出最好的拍摄效果”。 

  场景“任您选” 

  

  活动现场,福州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与三坊七巷、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鼓山旅游景区,鼓岭国家级度假区,福建船政文化管委会,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管委会,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闽越水镇,闽江之心等18家单位进行合作授牌,做好了与特色拍摄场景地管理方的高效衔接。

  

  中心负责人表示,福州是一座历史文化与海洋文化交相辉映、生态优美的城市,拥有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期待未来与更多的有关单位合作,不断扩充影视协拍“朋友圈”,为来榕影视剧组拍摄提供更多场景选择。

  政策“有诚意” 

  

  为提高福州市影视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福州市人民政府于日前出台实施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12条措施,对落户福州的影视企业在作品生产周期中的剧本创作、发行播出、获奖奖励、国际交流等7个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其中,对在央视(综合频道、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予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内主要影视奖项的予以50-300万元奖励;为境内外影视制片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支持的企业予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影视作品凸显福州元素,对以福州市为主要外景取景地,并在央视播出的电视剧予以第一出品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近年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深入实施“拍在福建”推广行动,指导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平潭等,依托国有企业、行业协会等成立影视产业官方服务机构,并延伸设立县(市、区)工作站,实行“一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高效便捷贴心的电视剧拍摄服务体系,累计吸引《看不见影子的少年》《春色寄情人》《父辈的荣耀》《三大队》《偷偷藏不住》《对手》等300多个影视剧组来闽取景拍摄。

  供稿丨省局电视剧管理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