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实施“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与传播工程的通知
闽广〔2019〕288号

  闽广〔2019〕288号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影视制作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省网络视听作品创作生产进入繁荣发展的新时期。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激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打造一批闽派文艺精品”的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秀网络视听产品和优质服务,打造“闽派”网络视听精品,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实施“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与传播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出“闽派”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创新传播形态,增强传播效果,不断提升“闽派”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水平,努力打造“闽派”网络视听精品节目高地。

  二、任务目标

  坚持互联网思维,创新理念,从作品创意、剧本创作着手,引导我省网络视听节目“筑魂魄、接地气、聚人气”,制作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福建元素、书写中国故事和福建故事的网络视听节目精品,打造“闽派”视频“百科全书”,并运用多种方式予以推广和播映,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食粮,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实施内容

  (一)支持各种创作主体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支持各级广播电视台着眼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新趋势,落实移动优先战略,顺应潮流,发挥优势,挖掘能力,积极投入“闽派”网络视听产品的生产和服务供给。引导网络视听持证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生产能力,创作生产出更多优秀网络视听作品。

  (二)支持各种形态的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网络视听根植于科技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的互联网领域,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剧、网络电影(含微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等各种形态的网络视听节目日益繁荣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支持各创作主体适应科技发展的新形势,链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加大5G、移动互联、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创新开发与应用,寻找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结合点,积极创作包括网络影视剧、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专业类节目和高新格式的长短视频、网络互动剧、VR/AR视频、微综艺等在内的各种丰富形态的网络视听节目。

  (三)支持导向正确和福建元素鲜明的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网络视听作品创作生产必须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优质内容取胜,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坚持主流价值驾驭算法。支持聚焦主题主线,加强以下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

  1.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生动实践的作品,特别是以展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福建实践为主题的作品。

  2.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而创作的重大主题作品。

  3.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生活,表达人民心声,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人民、描绘人民、歌唱人民,把人民作为创作和表现主体的作品。

  4.以扎根本土、深植时代为基础,回答时代课题,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挖掘创作主题、捕捉创新灵感,反映时代的发展巨变,描绘时代的精神图谱,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作品。

  5.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作品。

  6.根植福建元素,围绕福建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展示福建城乡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反映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畲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船政文化、侨乡文化和闽台交流等特色题材,特别是以古田会议为代表的“红色”故事、以清新福建为代表的“绿色”故事、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代表的“蓝色”故事等,具有浓郁福建特色的作品。

  7.符合国际传播规律,用国际视角、国际表达讲好中国故事、福建故事,讲好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故事,具有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走出去”作品。

  (四)支持“闽派”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多平台多渠道传播。支持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各类新媒体等全媒体多平台宣传推介和展映展播“闽派”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支持“闽派”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参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等各类网络视听评奖评优活动,参与金鸡百花奖、飞天奖、金鹰奖、星光奖、海峡影视季、“视听福建”海外播映计划等影视节展活动,扩大“闽派”网络视听节目对外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闽派”网络视听节目创作传播的扶持力度。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局将设立“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与传播工程扶持资金,建立“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与传播工程项目库,面向全省征集评选网络视听优秀原创作品、网络视听优秀创作机构、网络视听优秀传播平台和传播机构、网络视听优秀编剧和导演等,适时开展主题创作作品展播活动等,对“闽派”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传播予以资金扶持。

  (二)加强人才保障。省广电局与福建师范大学等省内有条件的高校联合设立网络视听创作与传播研究中心,开展“闽派”网络视听创作传播研究、作品创作指导、人才培训等,提升“闽派”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和传播水平。支持我省网络视听创作机构和传播平台引进、培养“闽派”网络视听节目创作传播人才,与省内外知名机构和传播平台建立网络视听创作传播人才实训机制。

  (三)加强平台保障。支持福州、厦门等有条件的设区市打造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园区,支持泰宁县打造网络剧影视基地,推动机构、人才、资本等要素向园区(基地)聚集,使之成为“闽派”网络视听作品创新的策源地、生产传播的集散地。建立创作机构与传播平台联系机制,支持我省“闽派”视听节目创作机构加强与爱奇艺、优酷、腾讯等国内大型传播平台的合作,推动“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在知名视听网站首页首屏播出。采取定期组织“闽派”网络视听节目推介会、扶持参与大型活动等方式,宣传推介“闽派”网络视听节目及创意产品,推动“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

  (四)加强服务保障。加大对我省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工作的研究,完善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管理机制,促进我省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服务水平提升。适时成立全省网络视听服务协会,建立完善网络视听监管和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行业自律。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领导,重视加大对属地网络视听创作生产传播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扶持,积极推动“闽派”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和传播。

  (二)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作为网络视听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完善网络视听节目创作生产引导扶持政策,做好“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与传播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开展“闽派”网络视听各项评先推优和展播工作,指导引导辖区内相关机构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精品设置和节目形态创新能力,积极投入“闽派”网络视听精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

  (三)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移动优先战略,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增强“新视频”供给的主题网络视听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提供,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新增量,为媒体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四)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等网络视听管理新规定,提升“闽派”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文化责任、坚守社会责任,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闽派”网络视听精品力作。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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