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闽派”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和创作生产的通知
闽广〔2019〕186号

  闽广〔2019〕186号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各电视剧制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和我省加强影视精品创作生产的相关要求,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闽派”电视剧,实现我省电视剧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电视剧创作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优秀电视剧是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来的,也是主管部门谋划、引导和推动出来的,尤其是重大主题电视剧的创作,更需要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充分论证、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机构改革后,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指导推动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等。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及党委宣传部领导下,加强电视剧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地区电视剧创作生产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抓好推动实施工作,力争做到福州、厦门、平潭每年出品2部以上,其它设区市每年出品1部以上电视剧精品。

  二、坚持正确导向和聚焦主题主线

  电视剧创作生产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要注重把握是否表达主流价值观、是否承载真善美、是否贬斥假恶丑、是否传递向上向善理念。当前,各地要聚焦主题主线,加强以下题材作品的创作。

  (一)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而创作的作品。

  (二)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作品。

  (三)反映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畲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船政文化、侨乡文化和闽台交流等地域特色题材,展现福建历史文化、礼赞新福建建设新成就的作品。

  (四)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的作品。

  三、完善重点项目孵化生产机制

  我省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胜迹荟萃,各地不缺故事,但缺少故事的挖掘和传播。为讲好、传播好中国故事、福建故事,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按照“故事→剧本→电视剧”的项目孵化生产机制,广泛发动所辖区域的有关机构、作家、专家等,着眼各地特色特点,收集整理符合上述选题方向的故事内容(每个故事简介1000字左右,《福建故事项目表》见附件1)。省局将定期汇总各地选报的故事内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汇编可以拍摄电视剧的故事内容,并支持各地向全国影视制作机构、编剧、导演推介,推动更多福建题材故事孵化成电视剧项目。其中,拍摄条件成熟的,作为福建省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内容;特别优秀的,向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争取纳入总局重点电视剧选题片单。第一批福建故事的征集工作截至2019年10月30日,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报送“福建故事”10个以上。

  省局在先前组织各地重点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发布《福建省重点电视剧选题片单(第一批)》(附件2)。该选题片单将适时更新,做到动态调整、压茬推进、重点扶持。

  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各地要坚持“促进、保障、管理”三位一体,创新手段、改进服务,为电视剧创作生产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发展条件。要建立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福建题材重点电视剧的共同策划推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快重点电视剧项目的立项备案、拍摄许可、完成片审查等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加强重点企业和电视剧项目辅导机制,定期了解重点企业的政策需求和重点项目进展,支持企业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等,为重点项目推进出谋划策,提升行业服务和创作辅导水平。积极为重点电视剧拍摄做好外景地的协调和服务,支持电视剧在本地拍摄制作,实现与文化、旅游等业态的有机融合。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地要学习借鉴厦门、平潭等地出台促进影视业发展政策的经验做法,完善当地电视剧创作生产引导扶持政策,积极做好重点电视剧项目的重点扶持工作。已有专项扶持奖励政策的,给予重点电视剧项目以政策的优先兑现和倾斜安排;尚未出台电视剧扶持奖励政策的,要积极研究建立一事一议制度,关心支持重点电视剧的创作生产。

  六、加强宣传推介工作

  各地要积极组织本地广播电视媒体和各类融媒体,通过探班采访、剧组专访、开设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当地重点电视剧。积极举办重点电视剧的创作研讨会、开机发布会、新片推介会等,着力提升重点电视剧的知名度。支持重点电视剧项目参加境内外重点电视剧节展,支持参与“视听中国—中国电视节目海外播映计划”,进一步做好重点电视剧“走出去”工作,扩大“闽派”电视剧对外影响力。

  附件:1.福建故事项目表

  2.福建省重点电视剧选题片单(第一批)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王卫东,联系电话0591-88116542,137****3277)

 

  附件1

  福建故事项目表

故事名称

 

故事来源

□中长篇小说    □网络文学    □史料记载    □民间相传    □其它材料

(请在□上勾选)

申报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故事内容(1000字)

 

备  注

 

  注:请各设区市局、平潭局于2019年10月30日前汇总本表(电子版),发送省局电视剧处邮箱fjgddsj@163.com。

  附件2

  福建省重点电视剧选题片单(第一批)

  一、国家广电总局确定的重点电视剧(3部)

  1.电视剧《绝境铸剑》

  选送单位:厦门万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电视剧《廖俊波》

  选送单位: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3.电视剧《山哈闹海》

  选送单位:福建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

  二、福州市(4部)

  4.电视剧《八九点钟的太阳》

  选送单位: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5.电视剧《三坊七巷》

  选送单位:福建佳佳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电视剧《茉莉花开》

  选送单位:福建国龙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7.电视剧《亲爱的人》

  选送单位: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三、厦门市(10部)

  8.电视剧《绝密使命》

  选送单位:厦门万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9.电视剧《在你的身边》(原名《漳州110》)

  选送单位:痞老虎影业(厦门)有限公司

  10.电视剧《蓝焰突击》

  选送单位:厦门飞宝无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1.电视剧《穿山越岭为了你》

  选送单位:厦门仙人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2.电视剧《我的双面女友》

  选送单位:厦门时代众乐影视有限公司

  13.电视剧《九段》

  选送单位:厦门九段弈升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4.电视剧《建盏如歌》

  选送单位:兄弟映画影视传媒(厦门)有限公司

  15.电视剧《陈嘉庚》

  选送单位:厦门冉冉昇起影业有限公司

  16.电视剧《新天道》

  选送单位:痞老虎影业(厦门)有限公司

  17.电视剧《听见你的心跳》

  选送单位: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

  四、泉州市(1部)

  18.电视剧《爱拼会赢》(原名《晋江晋江》)

  选送单位:晋江金天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三明市(1部)

  19.电视剧《源流》

  选送单位:福建省朱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南平市(3部)

  20.电视剧《密道》

  选送单位:方金影视(福建)有限公司

  21.电视剧《柳永》

  选送单位:方金影视(福建)有限公司

  22.电视剧《大宋法医宋慈》

  选送单位:福建太阳山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七、龙岩市(3部)

  23. 电视剧《九曲汀江英雄路》

  选送单位:福建金银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4.电视剧《王荷波》

  选送单位:福建客家文化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电视剧《雁南飞》

  选送单位:闽西电视制作中心

  八、平潭综合实验区(2部)

  26.电视剧《海边春秋》

  选送单位:平潭海映天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7.电视剧《武夷风云》

  选送单位:福建平潭一颗洋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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