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广〔2021〕89号

  闽广〔2021〕89号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4月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做强做优的实施意见

  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广电发〔2020〕66号)。为推动我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做强做优、创新创优,加快向新型主流媒体转型发展,增强各级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打造主流广电、精品广电、智慧广电、惠民广电、高效广电,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加快广播电视融合化、高清化、特色化发展,以改革创新助推广电媒体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新闻立台,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1.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工程”和网络视听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省广播影视集团主频道、主频率重点新闻节目开办常态性、长效性新闻专栏专题,用心用情用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阐释。

  2.实施理论节目提升工程,创新节目表达,总结推广《中国正在说》《思想的田野·福建篇》等节目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做亮广播电视理论节目品牌,让新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3.加强主题宣传,把握时度效,结合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持续开展“我说新福建”等主题活动,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用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不断推出有思想内涵、有道德温度、有文化品位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4.加强创新创优,充分利用广电总局每周宣传例会、新闻作品和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广播电视节目巡回评议等,健全完善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作机制,提升产品内容传播力、引导力。

  5.加强网上宣传,瞄准年轻一代,策划推出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电视融媒体新闻产品,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核心算法手段,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二)坚持深度融合发展,建设新型主流媒体

  6.实施广播电视迭代升级工程,加快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内部采编流程、传播分发、运行管理和体制机制等各环节共融互通,催化融合质变,提高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省级广电媒体打造区域性融合传播平台,市级广电媒体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合作、加快自身融合发展,健全县级融媒体协同发展机制,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广播电视主流媒体。

  7.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强广播电视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建设,优化提升海博TV、IPTV、看厦门等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传播效能,支持各具特色的省、市、县三级融媒体终端建设,让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占领互联网主阵地。

  8.支持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在内容创意、制作生产、节目播出、运营开发等方面加快深度融合,打通资金、人才、平台等方面整合发展的瓶颈,探索更加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扩大融合传播效果的创作播出新模式。

  9.深化结构性调整,推动精简精办频率频道,加强专业频道管理,对严重偏离频道定位、内容导向不正、节目质量低劣、综合效益低下或不具备开办条件和能力的专业电视频道,依法依规实施退出。加强频率频道差异化定位,深耕垂直领域,避免同质化,优化结构布局。

  10.深入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媒体格局、舆论生态、传播格局,着力建立适应现代传播发展的组织模式、运营模式和技术平台。支持省广播影视集团、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集中力量做强做优东南卫视、海峡卫视、厦门卫视等上星频道,加快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模式转变。统筹推动漳州、龙岩、宁德等地广电媒体加快两台合并,实现融合发展,集中力量做优主平台、拓展主渠道、做强主账号。

  11.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高清和超高清电视发展的意见》《福建省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加快推进电视频道“高清福建”建设,推动我省高清、超高清电视频道制播能力提升,支持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和有条件的设区市广播电视媒体适时开办4K超高清电视试验频道,适时开展8K超高清电视制播试验,推动4K/8K在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应用。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围绕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公益广告和网络视听等项目,聚焦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深入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质量提升工程,抓好重点选题规划,强化全流程质量管理,创作生产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闽派”广播电视文艺作品。

  13.立足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扎实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和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

  14.着眼补短板、强基层、重长效,完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省级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县级广播电视监测网等,补齐基层广播电视应急服务短板,提升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应急管理能力。

  15.坚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方向,办好福建乡村振兴·公共频道等,探索将群众喜爱的节目形式与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文化、科技、扶贫、普法、公益等主题宣传相结合,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好节目。

  16.鼓励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传播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实用生活知识技能的服务类节目,引导人民自觉追求高尚生活。让更多普通奋斗者、各行各业奉献者、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通过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正能量。

  17.持续打造“视听福建”海外播映品牌,深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广播电视交流,办好“视听中国·福建时间”等节目和菲律宾·中国福建电视周等活动,探索建立优秀广播电视节目海外推介播出线上交流平台以及线下联络站点,鼓励协同协作。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持续办好海峡影视季、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等品牌活动。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增强市场竞争力

  18.把握“智慧广电”发展方向,顺应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发展趋势,挖掘行业潜力,拓展广播电视在政用、民用、商用领域的服务形态,链接政府资源、社会资源、生产资源、生活资源,培育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智能家庭等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受众黏性。

  19.建立节目共享机制,探索成立全省县级广播电视联盟、全省电视纪录片制播联盟等,推动闽西南、闽东北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跨区域联合制播。引导优势资源和要素向优势领域、优秀企业、优质项目集聚。探索采购版权、赠送展播、共享片源等方式,加大广播电视对县级融媒体中心优质节目的供给力度。

  20.加快广播电视经营性资产转企改制,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广电行业企业上市。培育壮大视听产业市场主体。引导行业集聚发展,支持厦门办好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支持福州申报建设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发挥网络视听平台和产业园区(基地)融合汇聚作用,增强辐射效应,形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高地。

  21.积极融入广电5G发展,聚焦广电5G应用提供的新场景,深入开发融合产品,发展5G+4K/8K高新视频,强化移动传播、精准投放,多屏互动,培育打造5G条件下更高技术格式、更新应用场景、更美视听体验的高新视频新业态。

  22.加强新技术应用和创新,支持研发体现广播电视特色、具有引领性的核心技术,支持沉浸式超高清视频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广电人工智能与电子支付实验室等推广应用,谋划推进5G+4K/8K超高清视频平台建设,积极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技术成果,加快打造智慧广电体系。

  (五)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3.用好福建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及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扶持引导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影视拍摄全流程质量管理服务机制等,吸引头部企业和优质项目落地生产。

  24.按照让“好节目进入好时段”的原则,优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黄金时段节目宏观调控手段,推动更多公益、文化、科技、道德建设类节目在黄金时段播出,鼓励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俱佳的优秀节目进入卫视黄金时段播出。

  25.深入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加大全媒体人才培养力度。对接国家广电总局和我省相关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网络视听创作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定期选派编剧、导演、制作宣发和经营管理人员到知名高校开展培训,适时组织电视剧等广播电视创作人员深入基层采风创作。鼓励支持各级播出机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立健全报酬激励、成就激励、机会激励三位一体的人才激励机制,允许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取相匹配的高薪酬回报,激发人才队伍创新创造活力。

  26.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优化简化广播电视领域相关行政审批流程、材料,进一步方便行业企业办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我省62个持有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县级融媒体中心),按程序经市县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今年内向省广电局申请开办一套广播节目和一套电视节目。统筹谋划推动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发展,因地制宜、因台施策,积极整合资源、汇聚力量,推动广电机构参与开展相关工程和项目,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型升级、做强做优提供良好环境和必要支持。

  三、保障机制

  2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广电行政部门要把做强做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加大对广播电视转型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助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型发展。推动“广电+政务+服务”发展模式,支持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政务信息优先发布权,发展新服务新业态。

  2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宣传部、广电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把做强做优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节目播前“三审”、重播重审、违规节目处理处罚、收听收看、广告巡查等制度,持续做好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等工作。

  29.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宣传部、广电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宣部、广电总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加强对重要问题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确保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健康发展。

  30.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党委宣传部、广电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广播电视发展列入本级“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范畴,通过政府专项补贴、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为广播电视机构做强做优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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