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23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98号
  • 生成日期: 2023-05-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推动新时代福建电视纪录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闽广〔2023〕98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3-05-18 10:25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纪录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适应互联网传播新格局,守正创新,加快推动新时代福建电视纪录片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推动新时代福建电视纪录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推动新时代福建电视纪录片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纪录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新时代福建电视纪录片高质量发展,结合福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纪录片创作生产的工作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文化强省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树立“争优争先争效”意识,着力提高福建纪录片创作生产能力、行业服务能力、国际传播能力,完善依法行政、科学调控、保障有力的纪录片管理服务体系,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具有福建文化标识的纪录片精品,推动新时代福建纪录片实现新跨越、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繁荣创作生产

  1.突出福建特色。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生动展现福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举措和成效。发挥福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优势,着力彰显闽派纪录片的红色基因。发挥福建文化多元融合、兼容并蓄优势,着力打造福建原创纪录片品牌。发挥福建地处东南沿海,直面台澎金马的区位特色,以纪录片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发挥福建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展现福建发展活力和文化魅力,阐释展现新时代福建精神。

  2.加强选题规划。坚持超前谋划主动出题,围绕弘扬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出题;围绕深入挖掘“福”文化和“闽人智慧”系列主题宣传选题线索,聚焦红色文化、朱子文化、闽台文化、海洋文化、船政文化、侯官文化等重要资源出题;要对接文化数据库建设谋划出题。要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出讴歌福建人民团结奋斗的精彩故事,展现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扎根福建大地的生动故事,反映福建人民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风貌故事等选题,每年发布福建“十四五”电视纪录片重点选题,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福建特色纪录片的影响力。

  3.着力打造精品。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每年紧盯若干部重点纪录片创作拍摄,把更多优质资源集中到项目上来。每年开展一次纪录片剧本推优活动,重点推动纪录片长片创作生产。每年确定一个重要主题,开展全省优秀短纪录片征集展播活动。积极推动福建优秀纪录片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季度国产优秀纪录片评选,以及“纪录新时代”精品工程、“纪录片传播工程”、“中华传统文化传播工程”等相衔接,争取每年推出3至5部优秀闽派纪录片,创作5至7部纪录片优秀剧本,策划储备10至15个纪录片重点选题,着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精品力作。

  4.加大资金扶持。用好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关于纪录片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电视纪录片扶持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用好电视纪录片扶持资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纪录片创作生产。积极探索相关文化基金支持电视纪录片创作传播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纪录片创作激励机制,探索采取创作单位出一点、社会各界争取一点和职能部门补助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对优秀纪录片创作生产进行扶持,以激励生产创作更多更好的闽派纪录片。

  (二)做强创作主体

  5.培育创作主体。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导纪录片工作者强化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和改进纪录片生产组织方式,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和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长效机制。以省广播影视集团为龙头,发挥东南卫视、海峡卫视和厦门卫视等平台优势,带动市、县电视台纪录片创作。调动福建民营影视企业的纪录片创作积极性,提升水平,创新发展。鼓励我省制作机构与央视、外省机构合作拍摄福建特色题材电视纪录片,推动我省纪录片产业良性协调发展。

  6.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福建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协会组建纪录片专业委员会,推动行业组织加强纪录片制作机构自教自律、行业维权、学术研究、专业培训等方面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区域协作,开展项目合作、资源共享、节目互播等,探索纪录片规划立项、创作生产、版权采购、编播调控等有效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优秀纪录片创作生产,为福建纪录片发展提供更好服务。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作用,建立全省电视纪录片专家信息库,发挥好电视纪录片创作人才和专家“传帮带”作用。加强剧本创作、导演、拍摄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持续壮大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推荐创作人员参加全国性纪录片培训和重点纪录片节展,坚持以会代训,适时举办纪录片培训班。发挥省广播影视集团作用,帮助市、县级台建立纪录片创作队伍。积极协调发动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院校开展纪录片创作研究,促进闽派纪录片发展。

  (三)提升传播能力

  8.拓展播出平台。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强化调度、编排,推动好作品进入好平台好时段,扩大优秀纪录片作品播出范围。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对上星频道播出纪录片的要求(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平均每天6:00至次日1:00之间至少播出30分钟国产纪录片,全年在19:30-22:30时段播出国产纪录片总量不得低于7小时),鼓励省、市级电视台开办纪录片栏目,增加纪录片播出时间。扩大纪录片在IPTV、福建广电网络有线电视等平台播出份额,加大优质纪录片首页首屏推荐力度。

  9.深化融合传播。顺应媒体融合趋势,加快推动纪录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的融合传播,组织优秀纪录片在省、市、县播出平台联合展播,推荐到央视、学习强国等平台及外省电视台播出。用好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促进全省纪录片资源交流共享。积极组织融合推介,更好发挥线上线下联动、大屏小屏共振作用。加大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的集成应用,推动数字新技术赋能纪录片创作传播。

  10.扩大对外交流。坚持专业性、实效性、鲜活性,组织办好“海丝国际纪录片大会”,促进海丝沿线国家纪实影像国际交流合作。以“视听福建”海外播映工作为抓手,办好“菲律宾·中国福建(泉州)电视周”等重点活动,组织我省优秀纪录片在相关国家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平台播出。组织我省纪录片机构积极参与总局组织的“视听共享全球播映活动”,鼓励支持“中国联合展台”以及国际纪录片节展等,开拓国际传播新渠道。

  三、加强组织保障

  11.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纪录片创作生产,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积极制订并落实支持纪录片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支持纪录片发展的具体措施,合理配置资金,不断加大纪录片创作传播扶持力度。

  12.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帮助纪录片制作机构对接创作项目,梳理本地文脉,协调统筹资源支持纪录片创作机构为当地城乡发展、特色行业发展、典型人物等方面讲好故事、创新传播。

  13.纪录片制作播出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题材规划,强化资源汇聚,落实审片责任。相关行业组织要引导行业主体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制度,为福建纪录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4.支持更多播出机构、制作团队和高校等加入到纪录片创作队伍,创新业态发展形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关注纪录片,积极参与构建纪录片发展新格局,推动纪录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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