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12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59号
- 生成日期: 2023-03-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现将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6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和省属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申请表报送至省广电局(纸质版邮寄至省广电局网络处,电子版请发送至fjgdjwlc@163.com)。省广电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择优向国家广电总局推荐。
附件:1.2023年度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申请表
2.2023年度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推荐表
3.2023年度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成长项目申请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典型案例、成长项目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钟树钦,联系电话:0591-87536687,136****1018,杨榕,联系电话:0591-87532753,135****2283,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28号省广电局收发室转。)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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