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14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62号
  • 生成日期: 2023-03-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电视纪录片剧本推优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3〕62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3-04-03 09:59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推动福建纪录片工作高质量发展,鼓励扶持优秀纪录片创作生产和播出,省局决定组织开展电视纪录片剧本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4月至2022年6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以及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可申报本次电视纪录片剧本推优工作。

  三、内容要求

  申报剧本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向,坚持“公益、文化、原创”方向和“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原则,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重要时间节点,弘扬中国精神、反映时代风貌、承载百姓情怀,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紧扣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聚焦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生动反映新征程奋斗路上的典型人物、感人故事,以小见大、故事性强、感染力强。

  (三)围绕福建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真实生动展现福建城乡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深入挖掘展示朱子文化、侯官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畲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侨乡文化和闽台交流等特色文化,特别是以古田会议为代表的“红色”主题、以清新福建为代表的“绿色”主题、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代表的“蓝色”主题等。

  (四)统筹对内和对外宣传,创新表达方式,着力提高作品国际传播能力。

  四、剧本评选

  按照《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电视纪录片扶持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省局组织专家对参评剧本进行评审,并对优秀剧本给予资金扶持。对列入我省“十四五”重点纪录片选题作品,将优先给予扶持。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电视纪录片剧本必须为原创且未播出的作品。

  (二)申报剧本应为拟拍摄的3集以上及每集30分钟(或总时长为90分钟)以上的电视纪录片项目。

  (三)《2023年福建电视纪录片剧本申报表》(见附件)1份,剧本5份,并附样片1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所辖(属)有关机构做好电视纪录片剧本推优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汇总报送省局宣传管理处。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附件:2023年福建电视纪录片剧本申报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宣传管理处吴云清,电话:0591-881165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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