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1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84号
- 生成日期: 2023-04-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局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省局各相关职能处室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完善广播电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省局各相关职能处室请认真填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相关信息,5月15日前汇总至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并定期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更新。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地要认真填写《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于5月15日前汇总至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执法检查人员发生变动的,每季度末前向省局备案调整。未进入名录库的,不得参与行政执法检查。
四、制定和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抽查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确保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请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和省局各相关处室登录“互联网+监管”平台更新“一单两库”、填报抽查情况,及时报送、广泛宣传随机抽查监督工作做法和成效,并于11月20日前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报送年度随机抽查监管情况。
附件:1.2023年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抽查事项清单
2.福建省广播电视系统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福建省广播电视系统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0591—88116576,1360089205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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