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24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103号
- 生成日期: 2023-05-1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作用和纪录片“国家相册”功能,省局决定组织开展“贯彻二十大 纪录新福建”全省优秀电视短纪录片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贯彻二十大 纪录新福建”为主题。
二、活动对象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以及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2023年8月20日截止)
作品内容要求:
1.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忱讴歌伟大人民团结奋斗,讲述中国及福建精彩故事,生动展现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扎根福建大地、引领时代变革思想伟力,全面展示新时代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充分反映福建人民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精神风貌,讲述真实、立体、全面的福建,激励全省意气风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营造浓厚氛围。
2.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符合电视传播规律。
3.作品必须为活动本人或团队原创,并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所属新媒体等平台播出。
(二)作品评选(2023年8月底)
按照《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电视纪录片扶持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省局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推优,并对优秀作品给予资金扶持。
(三)作品展播(2023年9月开始)
省局统筹安排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持证网站、IPTV、有线电视互动云平台以及学习强国等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公益展播。同时,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参评优秀国产纪录片。
四、申报材料
(一)《“贯彻二十大 纪录新福建”电视短纪录片征集展播活动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各1份,节目文稿7份。
(二)作品时长30分钟以内,MP4高清格式,需有中文字幕,光盘或U盘存储。
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所辖(属)机构和广播电视工作者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贯彻二十大 纪录新福建”全省优秀电视短纪录片征集展播活动。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汇总本辖区有关机构作品并向省局报送,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的作品直接向省局报送。
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附件:“喜迎二十大 纪录新福建”优秀电视短纪录片征集展播活动作品申报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宣传管理处吴云清,电话:0591-881165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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