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3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178号
  • 生成日期: 2023-08-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3年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3〕178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3-08-17 09:44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加快推进福建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精神,围绕推进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质内容供给,经研究,省广电局决定开展2023年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等系列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着眼于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更好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压舱石、黏合剂、风向标的作用,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审视,坚持移动优先、一体发展,坚持多屏互动、矩阵传播,坚持平台与网络并用、内容与服务并重,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二、征集对象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融媒体中心)、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或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机构。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类型

  1.传播平台类。通过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在打造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用户众多、自主可控的新型传播平台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核心竞争力、品牌辐射力、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2.内容创新类。积极顺应全媒体传播趋势,通过定制化、个性化、精准化的内容供给,做精做强做专全媒体内容,成果转化率、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主流舆论阵地进一步壮大。

  3.体制机制类。以全媒体思维重塑广电媒体组织架构,建好全媒体指挥调度机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在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公司化运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技术应用类。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能够将5G、4K/8K、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与行业需求充分结合,为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二)报送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

  四、评选评审

  各申报单位负责填写《2023年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申报表》(附件1),参评案例应为自有原创产品,需在申报表中明确版权归属,保证选送案例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负责本辖区申报案例的汇总推荐工作,填写《2023年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推荐表》(附件2),于申报截止日期前与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并寄送至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fjgdjwlc@163.com邮箱),省属单位径报省局。

  各设区市局推荐的案例不超过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推荐的案例不超过3个,省属单位推荐的案例不超过3个。

  省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对入选的案例省局将给予扶持补助,并积极推广其经验做法。

  附件:1.《2023年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申报表》

  2.《2023年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推荐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3年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章伟,联系电话:0591-88116501,18039767060)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