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42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201号
  • 生成日期: 2023-09-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闽广〔2023〕201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3-10-07 16:07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我省广播电视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我省广播电视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

  (一)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引导全省各级广电媒体和视听新媒体平台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关政策,多角度跟进宣传解读各级各部门壮大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和各界反响等,大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

  (二)加强内容创作生产。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创作生产反映福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重大贡献、民营企业家艰苦创业以及“晋江经验”等题材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加快推进纳入重点选题的闽派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纪录片、广播剧等创作生产,办好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力争推出一批内容出新出彩出“圈”的优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

  二、优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构建公平竞争体系。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广电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审查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持续扩大法律顾问在公平竞争审查中参与的广度及深度,杜绝出现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及协议合同,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环境。

  (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完善并严格施行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服务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好办”能力水平。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下放、委托部分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有效利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覆盖的高效监管格局。鼓励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营造统一开放、公平高效、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提振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三、支持民营广电机构做大做强做优

  (五)优化影视制作服务。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中关于民营机构的新政策宣传引导和新标准新规范的学习解读和专业培训,围绕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精品创作生产传播,举办以民营机构为主的创作座谈会,引导民营影视制作机构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推行电视剧、网络影视剧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宣推助力服务”,深入实施“拍在福建”推广行动,建设“便利福建”,加强电视剧、网络影视剧创作全链条服务,健全完善福建省电视剧拍摄一站式服务平台等,让民营影视制作机构在福建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

  (六)培育壮大民营企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资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在行政审批备案、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内容创作生产、各类项目推荐申报等方面,坚持国资、民资一视同仁,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广电企业向基地(园区)集聚,重点支持厦门、泉州、平潭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推动资源共享、优化服务、协同发展。指导全省各级广电媒体、县级融媒体中心和视听新媒体平台发挥传播力公信力优势,加强与民营企业合作,采取广电+电商、广电+企业、广电+农货等形式,搭建“直播+促销+宣传”平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组织举办福建省网络主播大赛等活动,规范MCN机构管理,提升网络视听民营企业竞争力。

  四、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

  (七)加大行业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促进我省广播电视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在广播电视精品内容创作生产、市场主体培育、互联网新业态、产业基地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搭建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开展行业教育培训、项目合作、推介展示等交流活动,激发民营广电企业活力。

  (八)构筑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优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与民营广电企业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困难,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在与民营广电企业交往中做到坦荡真诚、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广电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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