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44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242号
- 生成日期: 2023-11-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队伍素质,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及2023年统计快报、年报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统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29日-12月1日(29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三明市泰宁县泰宁文艺创作酒店(地址:泰宁县杉城镇丹霞大道1583号,服务管家庄经理173****5008,免费动车站接送)。
三、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人员各1名,设区市级广播电视台(集团)统计工作人员各1名,三明市部分县级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人员。
(二)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统计工作人员各1名;
(三)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收听收看中心统计工作人员各1名。
四、培训内容
(一)省委、省政府、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有关精神。
(二)《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6号令)《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责任制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等。
(三)广播电视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移动端报送系统操作以及广播电视年报报表汇总审核培训。
(四)讲评2023年以来统计工作,部署2023年统计快报、年报工作和2024年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由省局统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参训人员单位自理。
(二)参训人员请自行携带有关培训材料及笔记本、笔等学习用具。
(三)培训期间请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四)培训安排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地区)报名表,并于11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218633906@qq.com。
附件: 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统计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规财处郑铁仁,联系电话:0591-86391323,
黄颖,联系电话0591-8811656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统计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321863390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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