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48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258号
- 生成日期: 2023-11-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加快推进福建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落实,定于2023年12月11日至13日举办福建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负责媒体融合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人各1人;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负责媒体融合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县级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人各1人(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12月11日下午报到,12月13日下午离会)。
培训地点:福清市融媒体中心、三明市沙县区融媒体中心。
报到时间和地点:12月11日下午2点至5点,福清市融侨大酒店。
住宿地点:福清市融侨大酒店、三明市沙县区广容大酒店。
三、培训内容
通过专题报告、实地交流、典型案例分享等方式开展研修和培训工作,帮助培训对象掌握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举措,了解媒体融合发展的前沿趋势、创新举措、经验探索和典型案例,提高融媒中心内容生产和有效传播能力。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食宿费)由省广电局承担,学员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
请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按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的参训学员,汇总本辖区学员信息,统一填写回执表(见附件2)报名。回执表请于12月4日前报送至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fjgdjwlc@163.com)。
(二)前往方式
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单位派车的学员,驾驶员食宿需自理。
附件:1.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培训班参训名额分配表
2.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章伟,联系电话:0591-88116501,18039767060;黄顺和,联系电话:1835092025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培训班
参训名额分配表
地区 |
培训名额 |
地区 |
培训名额 |
福州 |
14 |
厦门 |
8 |
漳州 |
14 |
泉州 |
13 |
三明 |
13 |
莆田 |
7 |
南平 |
12 |
龙岩 |
9 |
宁德 |
11 |
平潭 |
2 |
附件2
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地区 |
姓名 |
性别 |
单位与职务 |
手机号码 |
是否带车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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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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