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4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3〕259号
- 生成日期: 2023-11-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提升全省广电系统求变和创新的内生动力,建立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工作体系,推动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格局,根据《“讴歌新时代 礼赞新福建”全省电视节目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福建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扶持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经初评、复评、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沿着闽江看福建》等17件项目为优秀项目。确定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等8家单位为“第二届福建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优秀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
希望获评优秀项目的单位再接再厉,认真优化完善项目,提升节目制作播出水平,加大融媒传播力度,同时,策划创作更多反映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优秀电视节目。优秀项目单位可将第二届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结果作为节目创作团队及个人年终考核、绩效奖励的重要考量指标,建立健全引导激励机制。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借鉴优秀项目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提高电视节目的思想性、创新性、专业性,不断提升我省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请及时通知获扶持项目单位于12月4日前,开具行政事业往来票据或发票(加盖银行账号)与签章后的《承诺函》一并寄送至省局宣传管理处。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福建省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将扶持资金用于节目的创意、制作、播出、宣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局将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开展抽查。
附件:1.第二届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结果
2.扶持项目支出绩效表
3.承诺函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宣传处 沈悦,联系方式:059188116575,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 省广播电视局 宣传管理处)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第二届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结果
一、扶持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作机构 |
主创人员名单 |
扶持类别 |
扶持 金额 |
1 |
沿着闽江看福建 |
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
蔡晓强、游素凤、王海清、张朝泉、周铭华、陈昌达 |
一类 |
50万元 |
2 |
从现场出发 |
省广播影视集团 |
曹俭、邱燕、姚鹏举、傅捷敏、刘毅超、陈蕾 |
二类 |
25万元 |
3 |
海洋奇迹 |
省广播影视集团 |
刘叶华、张韵、林彦、龙莉寒、郑骏骋 |
二类 |
25万元 |
4 |
东南亚观察及东南亚驻点项目 |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
廖媛、程俊榕、苏朝曦、黄鹤、李辛颖、黄滨 |
三类 |
通报表扬 |
5 |
帮忙直通车 |
省广播影视集团 |
陈琳、陈丹艳、黄志敏、陈从先、钟莉香、高晓娟 |
三类 |
12万元 |
6 |
寻福记 |
漳州电视台 |
林晓宇、张蓉、黄哲夫、陈颢、林芸、郑煜 |
三类 |
12万元 |
7 |
“泉”民开讲 |
泉州广播电视台 |
杨旭东、丛育敏、施锦斌、王苗瑜、苏似真、林萍 |
三类 |
12万元 |
8 |
福州音乐地图 |
省广播影视集团 |
游景升、刘铮、何频、陈建聪、赖秋敏、罗凯华 |
入围 |
1万元 |
9 |
快乐的大海 |
省广播影视集团 |
陈建国、章霁宁 |
入围 |
1万元 |
10 |
乡村新力量 |
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
蔡晓强、胡素琴、王海清、张朝泉、陈昌达、周铭华 |
入围 |
1万元 |
11 |
味蕾记忆中的非遗 |
宁德电视台 |
张恒锋、叶高建、王哲辉、赵静、游强、占韦 |
入围 |
1万元 |
12 |
学村星火 |
集美区融媒体中心 |
庄志辉、唐金富、何庆余、王辉腾、刘意婷、包磊 |
入围 |
通报表扬 |
13 |
我自台湾来 |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
林君、林玉玲、方玲、 魏梦君、 林拓、 陈凯玄 |
入围 |
1万元 |
14 |
“洋”眼石狮 |
石狮市融媒体中心 |
颜晓彬、谭振宝、陈茹德、张育勋、苏煜强、林喆庆 |
入围 |
1万元 |
15 |
少年我能 |
省广播影视集团 |
庄序芃、程勇、高原、王烙、谢京罕、张闻 |
入围 |
1万元 |
16 |
海丝双城记 |
泉州广播电视台 |
杨艳、郑云涛、王晓云、曾国辉、苏兴秋、杨旭东 |
入围 |
1万元 |
17 |
平潭第一棒 |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
卢晓超、林君、魏梅凤、吴颖、林丽丹、许超 |
入围 |
1万元 |
二、优秀组织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2 |
三明市文旅局(广电局) |
3 |
南平市文旅局(广电局) |
4 |
龙岩市文旅局(广电局) |
5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6 |
泉州广播电视台 |
7 |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
8 |
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
附件2
第二届全省电视节目创新大赛扶持项目
支出绩效表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内涵解释 |
设置依据 |
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扶持的电视节目播出次数 |
项目在县级以上电视台或新媒体平台播出次数 |
参照项目申报表 |
≧2次 |
|
扶持的电视节目播出集数 |
项目在电视台或新媒体平台播出的集数 |
参照项目申报表 |
≧3集 |
|||
质量 指标 |
扶持项目获市级以上推优评优的数量 |
项目参与并获得市级以上推优参评上级评选、获得市级以上优秀通报的数量 |
参照相关重点扶持项目数 |
≧1项 |
||
时效 指标 |
资金实际使用时间 |
扶持资金完成使用时间。 |
福建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扶持 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 |
2024年12月前 |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完成实际播出的时间。 |
福建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扶持 专项资金申请使用规程 |
2024年12月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播出平台数量 |
项目在县级以上广播媒体、新媒体平台播出的平台数量 |
参照相关重点扶持项目数 |
≧2家 |
|
相关资讯在各媒体平台的报道数量 |
反映项目的社会知晓率情况 |
参照相关重点扶持项目数 |
≧10条/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观众满意度 |
该项目收视观众的满意度 |
参照相关重点扶持项目数据 |
≧80% |
附件3
承 诺 函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今收到福建省广播电视局扶持我单位电视节目《 》资金 万元,现承诺如下:
1、确定收到项目扶持资金之日起,应按照项目绩效表要求时限内完成该项目制作并播出。如无法按期完成播出,或出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情况,我单位将退回项目全部扶持资金。
2、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和使用扶持资金,每半年向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需修改或变更承诺函条款内容,须经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同意并认可。
3、制作播出后,及时将播出片报送给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对该片有公益性活动执行权,如全省公益展播、对外交流活动、捐助对口省(自治区)电视台播出等。如涉及联合创作作品有版权约定的,可另行商议。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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