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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网络影视剧创作机构培训班的通知_ 工作动态_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3-00050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办〔2023〕30号
    • 生成日期: 2023-11-21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网络影视剧创作机构培训班的通知
    闽广办〔2023〕30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3-12-04 23:38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网络影视剧创作水平,根据工作安排,省广电局委托省网络视听创作与传播研究中心举办全省网络影视剧创作机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省网络影视剧创作机构剧本创作方面代表(此次培训名额不超过100个,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培训对象)。

      2.原则上一个机构只派一名代表参加,若确需增加培训人员的,请提前和培训组织方联系。

      二、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2月1日培训。

      2.地点:福州凤凰假日酒店(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9号-5)。

      三、培训内容

      1.剧本创作领域有关专家授课。

      2.网络影视剧备案审查有关专家授课。

      四、培训经费

      1.培训费(含食宿)由培训组织方承担。

      2.本次培训不向各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3.异地参训人员由培训组织方安排住宿。

      4.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网络影视剧创作机构参加培训,并于11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网络视听创作与传播研究中心(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17859567998 ,电子邮箱:cbxyllq@sina.com)。

      2.请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遵守培训纪律。

      附件: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参训人员名单回执表

    序 号

    姓  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是否住宿)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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