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4-00010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4〕78号
  • 生成日期: 2024-03-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产纪录片推优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4〕78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4-04-03 15:33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福建日报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旅游发展集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广规〔2022〕5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广〔2023〕264号)要求,2023年度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在各参评企业及其主管(主办)单位、各级广电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已顺利完成,现将评价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省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参评国有影视企业38家,其中,省属9家、福州2家、厦门9家、漳州1家、泉州6家、三明6家、龙岩3家、宁德1家、平潭1家。各级广电管理部门及参评企业的主管(主办)单位能遵照考评实施方案,对照指标评分标准,认真组织考评工作。所有参评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其作品创作数量、质量,作品受众反映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较上一年度有明显提升。考评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参评企业有政治方向和导向错误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考评结果等次

  参评的38家国有影视企业,考评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23家企业,定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在75(含)-90分的13家企业,定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在60(含)-75分的2家企业,定为合格等次(详见附件)。

  三、考评结果应用

  本次考评结果可作为企业评先推优、绩效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各级国有影视企业及其主管(主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实到位,针对评价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常态化推动我省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福建省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

序号

机构名称

考评得分

考评等次

1

福建教育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90

2

福建教育传媒有限公司

87

3

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3

4

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90

5

福建东南卫星传媒有限公司

93

6

福建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

98

7

福建省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4

8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

9

福建福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2

合格

10

福清市融媒传媒有限公司

93

11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3

12

厦门文广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98

13

厦门文广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98

14

厦门广播电视节目有限公司

98

15

厦门文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98

16

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98

17

厦门海峡视界传媒有限公司

87

18

厦门市天下集美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96

19

厦门外图集团有限公司

89.5

20

厦门思明文化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6

21

泉州市刺桐新闻网络有限公司

89

22

石狮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81

23

德化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3

24

南安市广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8

25

泉州市泉港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94

26

惠安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88

27

漳州市百映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1

28

福建省朱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8

29

三明新周报社

88

30

三明市新融媒体有限公司

94

31

三明市归化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5

32

沙县广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1

33

泰宁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93

34

福建省闽西电视制作中心有限公司

87

35

福建龙津融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6

36

龙岩市山茶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2

合格

37

福建创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80

38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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