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428-2500-2024-00013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 备注/文号: 闽广〔2024〕81号
  • 生成日期: 2024-03-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闽广〔2024〕81号
来源: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时间: 2024-04-03 15:53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有关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或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机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打造广播电视“一二三四六”工作体系,经研究,省广电局决定开展2024年广电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通过征集评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全省广播电视媒体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做法新经验,进一步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二、征集对象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融媒体中心)、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或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机构。

  三、征集类别

  (一)新媒体平台建设。是指着力“造船出海”打造自主可控的新媒体客户端,或“借船出海”建设新媒体账号,或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内外协同联动、上下纵向贯通的协同机制等,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顺应网络化、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在壮大主流宣传、明确特色定位、整合聚合资源、融入社会治理和加强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

  (二)融合生产传播。是指在主题宣传与舆论引导、优质内容供给、文化传承发展、生产传播效能提升、品牌打造和运营、垂类产品培育和新业态拓展等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内容产品、传播案例、融媒项目、经营模式、联盟机制或支撑平台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全媒体传播的新路径、新方法,强化具有新时代气质的全媒体优质内容供给。

  (三)综合信息服务。是指积极拓展“媒体+政务服务商务”,在数据服务、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技术支撑服务等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在单一领域综合性服务方面推动打造现代化服务新场景、新模式、新应用,推进广电主流媒体数智化转型。

  (四)体制机制改革。是指在深化体制改革、优化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机制、构建运营体系、拓展经营模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或建设人才队伍等体制机制改革的一方面或多方面中持续发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相关案例。所推选的案例应当以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以流程重塑不断提升一体化发展效能。

  四、征集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性。符合关于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的原则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广播电视相关机构的主动作为和进取精神。

  (二)创新性。顺应融合发展大势,在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手段方法、路径模式上有突出创新,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实质进展和务实举措。

  (三)实效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有效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推进高质量发展。

  (四)典型性。其模式和经验或可复制、可推广,或具有可预期的良好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各地各级媒体深度融合工作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五、材料编写体例

  申报材料应条理清晰,突出整体性,并按通知要求和系统提示对重点要素进行详细阐述,要求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数据充实、可量化,应提供反映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等方面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规模、用户反馈、收支情况、经营现状、商业模式和发展预期等,可考虑增加对比性数据,避免过多主观感性描述。申报材料不超过5000字。

  其中,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一)新媒体平台建设典型案例

  1.自有平台或账号的总体情况;2.平台建设、账号运营、矩阵打造或协同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3.取得的成效成果与社会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及未来发展潜力;5.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破解办法;6.可提炼的经验与启示及下一步优化方向。

  (二)融合生产传播典型案例

  1.加强主题宣传与舆论引导、优质内容供给、文化传承发展、融合手段创新、传播效能提升、品牌打造运营或垂类产品培育和新业态拓展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2.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3.取得的成效成果与社会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持续运营能力、未来发展预期,及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影响;5.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破解办法;6.下一阶段的发展计划与推进方向。

  (三)综合信息服务典型案例

  1.数据服务、政务服务、民生服务或技术支撑服务等综合信息服务的总体情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2.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3.取得的成效成果与社会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持续运营能力、未来发展预期,及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影响;5.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破解办法;6.下一阶段的发展计划与推进方向。

  (四)体制机制改革典型案例

  1.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理念思路与总体目标);2.运行机制、经营模式、考核激励机制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创新做法与实践(可选择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3.取得的成效与反响(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可持续性);4.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及未来发展潜力;5.改革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与制约性问题,以及突破创新;6.可提炼的经验与启示及下一步优化方向。

  六、征集和评选安排

  (一)征集时间

  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二)征集方式

  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负责本辖区申报案例的汇总推荐工作,填写《2024年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5),于申报截止日期前与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一并寄送至省局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fjgdjwlc@163.com邮箱),省属单位径报省局。

  各设区市局推荐的案例不超过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推荐的案例不超过3个,省属单位推荐的案例不超过3个。

  (三)评选安排

  省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案例进行评选后,择优推荐参评国家广电总局开展的2024年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征集推选活动,并视情给予扶持补助。

  附件:1.2024年度新媒体平台建设典型案例申请表

  2.2024年度融合生产传播典型案例申请表

  3.2024年度综合信息服务典型案例申请表

  4.2024年度体制机制改革典型案例申请表

  5.2024年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推荐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4年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网络视听与媒体融合处 章伟,联系电话:0591-88116501,180****7060;郑钰娟,联系电话:0591-87536687,186****89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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